大家应该是知道台风“木恩”马上就要登陆了,到时候肯定会有一些航班会取消,目前各大城市已经做好预防准备了,大家可以耐心等待。不过台风木恩这一次影响的城市还是比较多的,很多城市都会有暴雨。
什么时候登陆3日凌晨登陆海南基本没跑了,近海可能加强,穿越海南岛之后可能会北折。目前来看,海南、广东(珠三角附近)、福建、江西等地都将有暴雨,局地大暴雨!!!海南主要影响时间是2日夜间-4日白天。
1、结构不对称,移动缓慢:南海热带低压已于昨天(1日)晚上8点钟在南海北部海面生成。由于垂直风切变较大,热带低压结构非常不对称,是个主要云系位于中心西南侧的“秃头”系统,以每小时10-15公里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大概是成年人慢跑的速度)。
2、可能近海加强:由于海南近海地区上空垂直风切变变小,同时高空偏东风增强,因此预计低压系统会在接近海南的海域近海加强,成为今年第4号台风,并将于3日凌晨在海南岛东部一带沿海登陆(18-20米/秒,8级,热带风暴级)。之后穿过海南岛,移入北部湾,趋向越南北部。
另外该热带系统在穿越海南岛以后可能会北折,对北部湾的影响加大,需要密切关注。
哪些城市会有暴雨广东沿海地区今天清晨已经出现了6-7级大风,阵风达到8级,预计2日14时至3日14时,华南大部、江南东部和南部、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地有中到大雨,其中,海南岛西部和南部、西沙群岛、雷州半岛、广东中部及东南部沿海、福建南部和西北部、江西东部和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局地有大暴雨(100-180毫米)。
2日白天到4日夜间:北部湾海面,本岛四周海面,西北风5-6级,阵风7级,2日中午起逐渐增大到偏北风7-8级,阵风9级,其中低压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旋转风7-8级,阵风9级,本岛四周沿海各港口所挂台风二号风球不改变;西沙、中沙群岛附近海面,西南风7-8级,阵风9级;南沙群岛附近海面,西南风6-7级,阵风8级。
预计,2日08时-4日08时各地过程雨量:万宁、琼中、昌江、儋州、屯昌、白沙、东方、五指山、保亭、陵水、乐东和三亚等市县100-200毫米,局地200-250毫米;海口、文昌、琼海、定安、澄迈和临高等市县50-100毫米。
另外,2日-3日白天,海南岛陆地将有6-7级、阵风8级大风;其中热带气旋经过的附近区域风力达7-8级、阵风9级。
琼州海峡7月2日12时起全线停航
因“热带低压”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琼州海峡于7月2日12时起全线停航,请司机、旅客掌握好自己的出发时间以免耽误行程,复航时间另行通知。
台风有哪些影响琼州海峡7月2日12时起全线停航
因“热带低压”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琼州海峡于7月2日12时起全线停航,请司机、旅客掌握好自己的出发时间以免耽误行程,复航时间另行通知。
港口提示,港口车辆和旅客可能进一步增多,运力有限,请旅客在出行前及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耽误行程,也可咨询港口航班开行热线,了解最新的航班开行情况。北港:0759-6530999,南港0898-31686888。
海口美兰机场目前航班起落正常
7月2日,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获悉,目前该机场进出港航班暂未受天气影响,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热带低压”,已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恶劣天气下机场运行有序。
据了解,美兰机场各部门已联合驻场单位,第一时间召开应对台风工作部署会,并向全员发送天气情况预警邮件及短信,提醒相关单位做好防风、防暴雨和场区排水检查工作,务必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为使飞机能顺利起降,美兰机场加强了机场跑道的巡视检查,清理机场范围内的垃圾,同时提高机坪FOD的防范管控,避免影响飞机的正常起飞;在玻璃门处放置沙袋,进行防风加固;充分准备航延物资,雨衣、雨鞋、应急灯等,通知候机楼医护人员清点药品,做好应急准备;美兰机场还与省三防办实施良好的沟通机制,进行实时互动,为市民提供最新的机场动态。
三亚凤凰机场目前航班起落正常
为应对该热带低压,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三亚机场”)已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台风期间机场运行有序。
截至发稿前,三亚机场航班起落正常,并未受到影响。三亚机场的各项抗台防汛工作也按照相关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安全方面,检查疏通飞行区排水沟、清理排水沟栅栏,巡视检查飞行区各种保障设施设备并进行加固,检查机场供电线路,准备充足的防洪沙袋,台风期间24小时值班,人员提早准备并随时待命;旅客服务方面,工作人员做好了大面积航班延误准备,加强现场值班及旅客服务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回应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确保航班信息的传达,加强调度与航空公司、各服务单位的协调沟通,做好旅客保障现场的协调指挥,及时掌握航班动态并通过多种传播平台向旅客告知,尽可能将恶劣天气对旅客出行的影响降至最低。
三亚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
三亚各部门积极做好“热带低压”的防范工作,目前已经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
据介绍,三亚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已经通知各类船只及时防风避险,并加强锚地和避风港的安全管理,对船只避风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在港船只相互碰撞发生意外。同时,将组织沿海养殖人员、涉海作业人员做好防风避险工作。
当前正值暑假旅游高峰期间,三亚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管理,适时停止高空游览观光及水(海)上娱乐项目等旅游活动,确保游客安全。
此外,三亚各区和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能及时报告和处理汛情险情灾情。
海口排水所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200名排水人员、45辆作业车已到岗
海口市市政局排水所已启动《防风防汛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目前,排水人员及电源泵车等机械设备均在责任路段进行布防。
据介绍,为应对暴雨天气,该所已做好人员、机械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200名排水人员和45辆排水作业车、15辆电源泵车已在岗在位,并对管养的217条道路进行巡查,打开井盖放置警示牌排水、清理雨水口垃圾杂物,全力做好16条易积水路段的防范工作。并对48座闸门、49座拍门及河道等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开启闸门、橡胶坝,加强市政设施的巡检,发现路面积水,及时组织强排,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海口供电局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成立27支529人的应急抢修队伍
海口供电局已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海口供电局2019年防风防汛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海口供电局对设备开展特巡特维、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路边拉线、农田耕作地(种植区)拉线、沿海地区拉线锈蚀情况。截至目前,已对52个变电站、308条10千伏及以上线路、286个环网柜、40个开闭所、312个台区开展了2轮特巡特维,共排查出62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同时为3个低洼地区变电站和4个地下开闭所配备沙袋、抽水机以及充足的油料。
为防止台风刮倒树木后压断电线,该局开展线路走廊树障清理工作,已完成输、配电线路走廊树障清理共计5064棵。下一步,海口供电局还将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同时成立27支529人的应急抢修队伍,做好应急抢修物资准备,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海口米铺水厂抢修降压供水计划推迟
7月2日,从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获悉,受“热带低压”对供电线路及供水设备影响,在2日夜间可能会出现爆管、停电、设备故障致使供水中断,建议广大用户提前做好蓄水准备。
据了解,受“热带低压”影响,原定于7月2日22:00实施的米铺水厂设备抢修降压供水计划将推迟至7月3日22:00实施,并于7月4日8:00恢复正常生产,管网压力预计于7月4日10:00左右恢复正常。届时海府路、国兴大道、白龙路、长堤路、和平路、博爱路、海秀东、龙昆南路、南沙路、金龙路、海甸岛、新埠岛、滨海大道等区域或将出现水压偏低或无水情况。
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恢复供水后可能会出现水质浑浊的现象,请用户在来水后留意观察水质情况,如有浑浊现象请先排水至干净后再使用,如需帮助可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63111。
海口市水源卫生防护管理暂行规定
570100。570100是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的区级邮编,该邮编可以满足普通信件和物品的邮寄需要。秀英区隶属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地处海口市西北部,东接龙华区,西邻澄迈县,南与定安县接壤,北临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相望,总面积514.86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498.36平方千米,水域面积16.5平方千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水源免受污染,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确保水源卫生防护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及各区、乡(镇)的城镇水厂。第二章 地面水水源卫生防护管理第三条 海口市地面水取水点包括米铺水厂等。米铺水厂取水点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一千米为水源防护地带,由市自来水公司设置明显的防护标志。第四条 取水点周围半径一百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由海口市自来水公司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牌。第五条 取水点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一千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设有害化学物品仓库、挖沙场;不得堆放或者装卸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物品;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者剧毒的农药以及从事放牧、饲养家禽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第六条 为预防海水倒灌,自来水公司化验室应当每日连续二十四小时监测,发现海水倒灌立即停机,供水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第七条 凡排入南渡江的污水要达到国家“三废”排放标准。在水厂水源卫生防护地带以外排放的工业废水,凡影响水厂取水口水质的,由城建、环境、卫生、供水等部门共同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取水口的水质符合要求。第八条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当明确划分和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十米范围内,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搞好绿化;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养殖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者铺设污水渠道;不得种植蔬菜等农作物。第三章 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管理第九条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由城建部门规划设计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管理方案,水文、地质、卫生、环保等部门研究确定地下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第十条 在单井或者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者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者铺设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第十一条 在地下水厂生产区范围内,其防护措施按照地面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第四章 水源卫生防护的监督第十二条 水源卫生防护监督由城建、规划、卫生、环保、公安、供水等部门共同执行。对不符合本规定的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应当由供水单位会同城建、规划、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提出改造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第十三条 水源卫生防护措施由城建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需要,规划、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和支持。第十四条 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建立后,海口市自来水公司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 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水质监测,由市卫生防疫、环保、供水三个部门分工负责。环保负责防护地带内外污水排放口的水质监测;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抽检取水点水源水、未稍水和出厂水的水质监测;供水单位负责防护地带上、下游取水口、出厂水的水质检验。三个部门按月交换测定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第十六条 凡直接从事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如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健康带菌者,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第十七条 对在保护水源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八条 对违犯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罚款、拘留处罚,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海口市城建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