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7〕407号)相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相关业务的人员进行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意见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网址:119.62.114.115/)上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
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相关业务注册条件有异议者,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内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陈述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处举报,举报电话:0871-64320981,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请申报企业在15日内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西贡码头12-3号退取材料原件。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西贡码头12-3号
邮政编码:650228
邮箱:ynzjtjgc@126
业务咨询请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业务咨询电话:0871-64163856、0871-64321225。
根据《关于对<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的通知》(京建科教〔2009〕508号)规定,经审核,高宏岩等60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刘蕾等5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曾廷国等23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史三景等8人不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沈金忠等42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孙微微等3人不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jw.beijing.gov)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7日。
一、如对不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经企业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申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共邮箱bjjzsss@163,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对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存在疑义的可向我委进行书面举报,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企业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
邮政编码:101160
? ? ? ?附件: 1.高宏岩等60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 ? ?附件: 2.刘蕾等5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 ? ?附件: 3.曾廷国等23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 ? ?附件: 4.史三景等8人不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 ? ?附件: 5.沈金忠等42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 ? ?附件: 6.孙微微等3人不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 ? ?附件: 7.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