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07-04-17 来源: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广州南沙开发区财政局与其合署办公,加挂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是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审计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区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二)拟订本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政府调节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三)拟订和执行区本级与镇财政管理体制;编制年度区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年度预算调整和综合平衡;代编年度全区财政预算草案。(四)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五)负责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建立和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区财政金库和财政专户及其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区内预算单位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核汇;管理政府贷款业务;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六)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七)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股)权的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评价。(八)向区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根据法律规定、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直接进行有关方面的审计。(九)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实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局长吴国伟同志:兼任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主持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体制管理,税收收入协调,国有土地出让金管理,土地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主管部门是预算国库科,并负责联系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副局长曾燕萍同志:兼任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法规、制度管理,综合,党务人事,内务,信访接待,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文秘档案,国家赔偿审核等工作。主管日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家赔偿审核等工作。主管部门是办公室。负责联系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围垦公司。副局长沈超同志:兼任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副局长,分管审计,财政监督管理,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主管日常审计,财政监督管理,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和专项项目审计,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吴国伟同志管理土地开发资金。主管部门是审计监督科。负责联系区财务结算中心、南沙街道办事处。副局长卢翦同志:分管财政支出,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主管财政支出,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和管理等工作。主管部门是财务管理科。负责联系珠江管理区。副调研员陈志彬同志:兼任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征收中心主任,分管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以及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报表汇总及编制工作。协助吴国伟同志管理财政预算。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一)办公室(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协调局日常政务;负责文秘、会务、机要、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党务、人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参与拟订有关财政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负责国家赔偿审核等工作。拟订和执行区内预算单位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核汇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股)权的界定、登记和授权经营管理,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督、审批。(二)预算国库科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根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增收节支、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社会保障收支预算草案;制定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财政支出管理体系;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审核、调度和帐务处理;负责国库资金的测算和定期提供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监测区级财政收支进度;审批预算单位银行帐户开设、变更、撤销和办理零余额帐户印鉴预留手续等;管理国有土地、海域有偿使用收入、**公益金等收入。(三)财务管理科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财政收支、部门预算、财务活动和会计制度的执行;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汇总区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务决算;管理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业务;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研究拟定区财政基本建设、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基建经费部门预算;负责汇总、编制审核全区基建项目年度决算报表;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评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环保专项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四)审计监督科负责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级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区财政投资及专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负责拟定审计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检查区属有关单位的财政收支、资产与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加强财政收支、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四、****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N5区邮政编码:511457传真号码:84986648业务部门联系电话:办公室(国资办):84986092、39910556。预算国库科:84986093、39910557。财务管理科:84986095、84988535。审计监督科:84986097、39910563。监督投诉电话:84986092、39910556。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东风路19号
邮政编码:163002
电话:4688055 6363787
电子信箱:dqszwgk@163
市财政局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政东街6号
邮政编码:163311
电话:6620024
电子信箱:dqczjhb@126
市人事局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东风路19号
邮政编码:163002
电话:6041980
电子信箱:mr_foxw@126
市民政局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建设路117号
邮政编码:163316
电话:5323371
电子信箱:dqwenlong@126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1号
邮政编码:163311
电话:6390891
电子信箱:xiaoming223426@163
市长信箱: 韩学键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审计局。
韩冬炎副市长
协助市长抓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市政府日常工作及社会稳定、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工作。
协助市长管市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
分管和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国资委、物价局、信访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商业银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军分区、驻军、武警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石油、石化大企业。
李云迪市长助理、杨广利副秘书长协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冬炎工作。
王洪恩副市长
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等工作。协助市长管市国土资源局。
分管和协调市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交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电业局、交通征费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长途客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城市排水公司、热力公司、燃气总公司、林源物业公司、建安集团公司、筑安集团公司。
孙伯信、修利民市长助理、于长纯副秘书长协助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洪恩工作。
李丕龙副市长
负责产业项目策划。分管和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化产业办公室、产业策划促进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庆辖区各保险公司。
付淑兰副市长
负责全市文教体卫、广播电视和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教育局、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民族宗教事务局、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集团)、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进修学院、油田教育培训中心、石化教育培训中心、大庆新华图书音像发行集团(新华书店)、大庆石油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大庆职业学院。
联系民主党派、大庆油田新闻中心、社科联、文联、科协、红十字会。
季学文市长助理协助副市长付淑兰工作。
田凤春副市长
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及城乡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农业委员会、粮食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开发办公室(中南引指挥部)、气象局、供销合作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松嫩工程管理处、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农业投资公司、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城市自来水公司。
王大宇、刘建平副秘书长协助副市长田凤春工作。
沈宏宇副市长
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