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张家川经济开发区龙山片区)。
本次拟征地范围为张家川经济开发区龙山片区,东至现有苗圃园西围墙,南至在建静天高速龙山连接线(原S221泾源-石槽沟龙山至韩川段),西至在建静天高速龙山连接线排水渠,北至清水河西川段南河堤。涉及张家川县龙山镇西川村、西门村、汪堡村等集体土地约260亩(具体征收面积、四至范围以拟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龙山镇,隶属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地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西部,东连木河乡,南接大阳乡,西接秦安县陇城镇,北邻连五乡、马关镇,区域面积42.3平方千米,2018年,户籍人口36827人。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闫家乡位于张家川县东部山区,距县城30多公里,全乡共辖14个行政村,61个村民小组,2086户,9771人。
其中 *** 7661人,占全乡总人口的78.5%,是回汉杂居的典型的贫困乡镇,全乡现有耕地34888亩,人均占有耕地3.6亩,2005年度人均纯收入928元,人均占有粮345公斤,境内山大沟深,气候差异大,全年平均气温5-7℃,无霜期约220天,平均海拔1880米,无雨期163天,大于10℃的有效积温2030小时,属典型的高寒阴湿山区。
闫氏 *** 起源:清穆宗同治年间(1862—1874年)西北 *** 反清斗争失败后,清 *** 把被迫投降的官兵安置到甘肃清水、秦安两县境内的张家川镇、恭门镇、龙山镇、胡川、刘堡、平安、张棉驿、川王、连五、梁山、阎家等15个乡镇。
他们大多利用已逃亡或迁徙汉民所遗留的村庄或屋舍居住,被安置在张家川的降清 *** 军共有三部分:一是李得仓部。
李得仓在宁夏固原肖河城降清后,其所部“南八营”官兵及群众,共有9.62万人,被安置在张家川的有3.1万人,他们有张家川本地人、礼县盐官人、秦安莲花城人、陕西固关人、陕西巩昌人、甘谷人等。
二是崔伟部。
清 *** 将在西宁之役失败后被迫投降的崔伟部,即陕西风翔籍 *** 军和眷属共1万余人,安插在清水、秦安两县境内的恭门镇、张川镇、龙山镇。
他们是陕西凤翔“三十六坊”人、陕西麟游、渭南人、华亭神峪河人、灵台人、陕西澄城人。
三是毕大才部。
毕大才西宁兵败投降后,被安置在张家川地区的官兵及眷属共有3280人,他们多为泾阳、三原、蓝田人,集中在今连五乡境内。
至此,张家川地区的民族成分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以前的汉民多 *** 少变为 *** 多汉民少的 *** 聚居区。
此后,陆续又有 *** 后裔、亲戚因逃荒或经商留居张家川镇、龙山镇、胡川乡、木河乡一带。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又有河南的张、马、丁、白等姓皮毛商20多户连同眷属迁到张家川定居,还有因逃荒、经商留居到张家川的外地 *** 群众。
共同形成了一个以张家川镇为中心,人数较多,面积较大的 *** 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