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原县委书记张国权涉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一案,于昨日(12月23日)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曾任新兴县县长、县委书记兼新兴县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的张国权,于1995年1月至2000年间,先后收受个体建筑商人任广能(另案处理)写有张国权儿子名字的定期存单两张(上有存款50万元港币),中秋节礼金人民币6.6万元及1万多元的抛光砖用于装修房屋;收受香港商人贾某存有25万元港币的卓越理财卡一张;收受建筑商人杨某、甘学东(新兴县原公路局局长,已判刑)人民币共10万元、港币5万元。
1995年2月和1997年2月,张国权还两次违规将公路建设指挥部专项基金分别借给宏昌公司、新兴县东成镇云河汇海优质水产养殖中心和广东省新兴农业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030万元。后来,三家公司经营不善,致使894.4万元无法归还。
同时,检察机关还指控张国权共有72.0217万元港币未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有50.436万元港币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