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区东北部。
杏花村镇,隶属于山西省汾阳市,地处汾阳市区东北部,东与冀村镇相接,南与肖家庄镇相邻,西与峪道河镇相连,北与文水县凤城镇毗邻,距汾阳市区约15千米,区域总面积85.38平方千米。
杏花村镇地处吕梁山脉东麓,太原盆地西缘,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地形分为山地、丘陵和平川;境内最高峰正象台位于冯郝沟村黄采坡,海拔1430米;最低点七枝渠南位于小相村,海拔750米。
自然资源:
杏花村镇境内有小相河、安上河、林业沟三条河流由北向南平行穿过,文峪河永田渠横贯镇域,其中小相河流域面积18.9平方千米;安上河流域面积20.9平方千米;林业沟流域面积8平方千米。
2011年,杏花村镇有耕地3.5万亩;林地面积0.7万亩。杏花村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铁、铝矾土、陶土、主焦煤等;其它自然资源有花岗岩、石灰岩、云母、页岩等石料。
夏、商属兖州,周属齐国。
秦行郡县制,置茌平县,属东郡,治茌平(今韩集乡高垣墙村)。
汉属兖州部东郡。
公元9年改茌平县为功崇县,25年改功崇县为茌平县,属兖州部济北国。
三国时为魏地,属冀州部平原郡。
晋、南北朝治鼓城(今乐平铺镇土城村),属济州部平原国。
后魏属济州部平原郡,北齐并入聊城县。
隋初复置茌平县,治兴利镇(今杜郎口镇杜郎口村),属贝州清河郡;隋末并入聊城县。
621年聊城县复置茌平县,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627年并入聊城县。
1130年复置茌平县,治今城,属山东西路博州。
元属东昌路总管府,明、清属东昌府。
1914年属东临道,1925年属东昌道,1928年改属山东省政府,1937年属山东省第六专员公署。
1940年1月,建立茌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属鲁西第四专员公署,冀鲁豫行署第一、六专署。
1949年8月属平原省聊城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改属山东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
1958年1月属聊城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9年9月属聊城专员公署。
1967年3月属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7月属聊城地区行政公署。
1997年8月属聊城市。
2010年7月2日,广平乡、韩集乡划归东昌府区管辖。
2010年7月7日,撤温陈乡设立温陈街道办事处;撤胡屯乡设立胡屯镇。
2011年8月24日,撤销肖家庄乡设立肖家庄镇。
2012年9月,撤贾寨乡设立贾寨镇,撤洪官屯乡设立洪官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