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成本管理与控制》根据物流成本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从空间、时间和规模维度对物流成本进行了分析与研究,阐述了物流成本的预测与决策、物流成本的分析与控制、物流成本的计算、运输物流成本管理、仓储物流成本管理、配送物流成本管理、其他物流成本管理等内容,在各章内容之后都配有相关的案例及分析。
《物流成本管理与控制》以全新的视角阐述了物流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新理念,内容新颖,重点突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可操作性强,适合作为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教材、研究生教学参考书,也可供物流管理从业人员参考使用。
物流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影响物流成本的因素:1.物流的合理化2.物流质量3.物流效率4.物流人才。
1.物流的合理化
物流合理化就是使物流设备配置和一切物流活动趋于合理,具体表现为以尽可能低的物流成本获得尽可能高的服务水平。高水平的物流服务往往带来高的物流成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物流合理化,是影响物流成本的关键因素,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它是物流管理追求的总目标。 物流的合理化包含的内容很多,不简单的局限于运输、保管、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和信息处理等物流要素的合理化。
还应该把物流设备和物流活动看作一个系统,各个物流要素处于该系统之中,处理好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组织各部分协调和谐的发展下去,发挥着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比如有时提高运输效率,运输成本增加了,相反仓储保管的成本下降了,总的物流成本也减少了。
由此可见,物流成本的合理化要根据实际物流流程来设计、规划,不能单纯的强调某个环节的合理、有效、节约成本,就把物流合理化当作整个物流系统的优化,最优化的组成,达到最低的物流成本。
2.物流质量
加强物流质量管理,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提高物流成本的质量,才能不断的减少消灭各种差错和事故,降低各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只有不断提高物流质量,才可做到物流的各个环节合理协调的长远发展;只有不断提高物流质量,才能降低物流过程的消耗,增加物流企业的盈利;
只有不断提高物流质量,保持良好的信誉,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形成规模化集约经营,提高物流效率,从根本上降低物流成本。物流质量对于一个物流企业而言,它就是整个企业的根基所在,一个企业没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就不会拥有好的经济效益。物流质量就是整个企业的生命。
3.物流效率
提高物流效率,可减少资金占用,缩短物流周期,降低储存费用,从而节约物流成本。物流企业应注重对现有资源和流程不断改进,提高作业效率,同时,配置一些基础性设施,如计算机、软件、系统联网等。 电子商务已经在个行个业兴起,电子商务以成为物流努力的方向。将电子商务应用于物流的发展,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时间,从而可以提高整个物流效率,使得物流成本降到最低。
4.物流人才
使物流合理化,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及提高物流效率,这些都需要专业的人员去做,他们的工作方法、态度,将间接影响企业成本大小。重视物流人才,可以许多机会成本,他们的一个好建议或者合理优化的方案,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
所以,物流人才是物流企业的宝贵资源,是一种潜在的效益。好的物流企业,都有一伙精明能干的物流人才支撑。要想发展物流,实现现代物流,就必须重视物流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同时,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使用人才的人才管理办法。通过优秀物流人才的努力工作,去实现物流成本的降低,实现物流企业的效益的创益,实现物流企业的现代化。
物流管理的划分有以下分类标准:
一、宏观物流与微观物流
宏观物流是指社会再生产总体的物流活动,是从社会再生产总体的角度来认识和研究物流活动。宏观物流主要研究社会再生产过程物流活动的运行规律以及物流活动的总体行为。
微观物流是指消费者、生产者企业所从事的实际的、具体的物流活动。在整个物流活动过程中,微观物流仅涉及系统中的一个局部、一个环节或一个地区。
二、社会物流和企业物流
社会物流是指超越一家一户的以整个社会为范畴,以面向社会为目的的物流。这种物流的社会性很强,经常是由专业的物流承担者来完成。
企业物流是从企业角度上研究与之有关的物流活动,是具体的、微观的物流活动的典型领域,它由企业生产物流、企业供应物流、企业销售物流、企业回收物流、企业废弃物物流几部分组成。
三、国际物流和区域物流
国际物流是指当生产和消费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独立进行的情况下,为了克服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
而对物资(货物)所进行的物理性移动的一项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因此,国际物流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这种物流是国际间贸易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
各国之间的相互贸易最终通过国际物流来实现。国际物流是现代物流系统中重要的物流领域,近十几年有很大发展,也是一种新的物流形态。
区域物流是相对于国际物流而言的概念,指一个国家范围之内的物流,如一个城市的物流,一个经济区域的物流均属于区域物流。
四、一般物流和特殊物流
一般物流是指物流活动的共同点和一般性,物流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涉及全社会的广泛性,因此物流系统的建立及物流活动的开展必须有普遍的适用性。
特殊物流是指在遵循一般物流规律基础上,带有制约因素的特殊应用领域、特殊管理方式、特殊劳动对象、特殊机械装备特点的物流。
扩展资料: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
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
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第二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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