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姑举报巴中佛教学会会长某法师的案件已经被相关部门调查。如果调查的结果属实,该事件中的法师就构成强奸罪和恐吓罪;如果调查的结果并非真实,该事件中的尼姑就会构成诽谤罪,并涉嫌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满十四岁儿童,将会从重处罚,如果造成其伤害的,可能将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等。该事件中的某法师采取了威逼利诱,但是并没有对尼姑进行暴力和强迫,所以构成强奸罪的可能性不大。
恐吓罪。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通过恐吓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发送*秽、侮辱和恐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会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尼姑举报法师的事实成立,法师大概率会犯恐吓罪,通过*秽和侮辱的言语对尼姑进行言语中伤,影响了她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为情节并不严重,所以会被拘留和罚款。
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该事件中尼姑的举报不实,尼姑将涉嫌诽谤罪,同时也会被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