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为0311—66005080。
1、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2、邮政编码:050051。
教育局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安顺市教育局电话:0851-33222427。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
3、规划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巩固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审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的设置和变更。
6、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