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须知
1、为使您的快件安全、准确、及时到达收件方,并便于查询,请您在填写时使用贺珠笔或打字机以正楷、详细、准确、用力逐条填写本单中的各项内容,收件人签收快件时亦应使用正楷签名。
2、快件内不准夹带现金、各类有价证券、增值税发票、黄金饰品等,不准夹带国家邮政专营的物体和相关法律法规禁寄的物体(易燃、易爆、化学等违禁物品)违者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关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3、您好在寄递易碎物件时,请按本公司的要求包装,否则产生破损责任自负。
4、本公司提供保价、到付件服务。您的物件是否保价,由您好自愿选择,保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如您需保价,请按保额的3%支付保价费,如不保价一旦发生遗失,本公司将按您实际支付寄递费用的二倍计费赔偿。如是到付件,收件方不肯签收,您须支付往返的寄递费用。
5、寄件人确认每票托寄物价值不高于10000元。
6、本公司有责任,按网络动作的时限,将您的物件安全、及时的派送到收件方。如因您的地址不详,地址变更等因素所致,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7、如因空难、交通事故、自然灾难等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因素所致的物体损毁、遗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8、本“详情单”中的“发件联”,您须保存30天,在30天内如需查询,请您携带本“发件联”到本公司查询,逾期未查询的,视为承寄人已经安全及时送达。
上面的是圆通的,我刚发的,保价费是3%,楼上的保价费是错的。我的保证和背面的内容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