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新居4期会继续盖。2022年省厅下达给县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800套,其中货币化安置300套,县城区改扩翻建243套(水果洞项目114套,人民医院项目86套,滨江花园43套),重点乡镇改扩翻建257套(皂市四期100套,壶瓶山四期157套)。
回迁房标准如下: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