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户纪念烈士亭为滨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1945年博兴县政府和群众为纪念1942年12月桥董、冯高和1945年陈户的抗日战斗中牺牲的抗日军民而建。纪念塔建于夯土台基上,台呈方形,边长20米,高4米。台周砌有1.5米高的砌墙围护,南辟券门。塔为八边形,五层,攒潦顶。通高15米,底层边长1.65米。南面辟一门,西面嵌王建新撰文、贾怡斋书丹的记述桥董、冯高战斗情况的石碑;东南嵌阎雨革撰文、高云汉书丹的记述陈户战斗情况的石碑;北面嵌有镌刻烈士芳名的石碑。
信息来源:市文广新局
白酒。
山东省博兴县董永酒厂是1990-09-27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博兴县陈户镇。
山东省博兴县董永酒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625167156074J,企业法人赵振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省博兴县董永酒厂的经营范围是:酒类生产销售(依据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88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