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高坪区民政局鹤鸣路领结婚证。婚姻登记必要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领证的条件
双方均无配偶,双方自愿结婚,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