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邮政局快递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昨日上午8时10分,2022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再超千亿件,比去年提前7天达到千亿件。
这充分彰显了我国快递业发展的强大韧性。的确,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崛起,快递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服务之一,但同时快递业出现的各种乱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尤其是在末端配送这一直面用户的环节,很多消费者抱怨“不方便”——快递不上门,未经用户同意就直接投放快递柜或驿站了。
11月30日消息,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集意见稿。要知道,现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始于2012年5月,十年后的今天,快递业务量、投递方式早已发生巨大变化,因此重新修订上述国标很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国标”首次明确了关于派件服务的相关问题,例如派件次数、上门派件费用和快件投递处理权责人能力等。
据悉,“新国标”或将允许快递公司提供收取上门派件费用的权限,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
“快递新国标”针对上门投递快件这一服务提出了新的意见,当收件人选择上门投递快件选项却超过2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收件时,快递公司可以提出收取额外费用,具体来说:
1、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2、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
3、若此后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4、若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可见,“新国标”将快递投递方式的选择权最终交还给了收件人,这样即可满足部分用户对上门投递的需求。而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的意见其实还是比较中肯的,毕竟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收件,确实不归于快递公司的责任,并且快递员每次送货上门都要付出时间成本,不可能无休止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因此限制免费次数、适当收取费用也有必要。“新国标”也倡议消费者选择统一的取件点定时按需取件,这样能够增加派送效率。不过,部分网友担心,一旦新规明确了快递免费“投递次数”,万一快递人员利用该政策钻空子,比如虚构2次免费投递,然后让收件人自行到代收点取件。故而希望政策更完善,避免上述情况发生。此外,“快递延误”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之一。那逾期多久才算延误呢?该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彻底延误时限是指同城快递服务为3天;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 7天。
法律分析: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赔偿流程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主要是看快递公司的处理进度,一般快的话就几天,如果快递公司不赔偿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