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经验 1.制定专门政策,优先扶持相对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 韩国和日本虽然是两个义务教育起步不同的国家,但在其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都特别关注到了相对落后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困难,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通过制定相应政策和法律来优先扶持落后地区义务教育发展。
二战后,韩国摆脱了日本的殖民统治,获得了民族的独立,国家百废待兴。为了发展本国民族教育事业,韩国政府在战后的第3年,即1948年,就制定并颁布了韩国第一部宪法《大韩民国宪法》。该法第16条确定了“全体国民具有接受均等教育的权利”,并确定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初等教育至少是义务的、免费的”。但面对二战以及朝鲜战争之后凋敝的经济状况,韩国政府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马上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政策,而是制定法律来优先扶持相对落后的农村、渔村、岛屿等教育条件不利的地区。如1967年颁布的《岛屿·僻地教育法》就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优先确保岛屿·僻地义务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包括保证学校占地面积、完善教室等设施、配备教材和教具、免费供应教科书、提供通勤所需的交通手段、提供教师住宅、聘任适合的教师等工作顺利实施所需要的经费。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教育法》,也适时地将落后地区的义务教育的年限从6年延长到了9年,并于次年颁布的《关于实施初中义务教育的规定》,率先在全国的岛屿·僻地实施初中阶段的免费义务教育。[1]通过对相对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的优先发展,缩小了韩国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从而为韩国80年代经济的腾飞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日本是亚洲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也是亚洲第一个实行义务教育的国家。工业化国家的突出特征就是汇集了大量工业、商业的城市日益成为国家经济、文化中心,而广大农村地区则日益边缘化,并逐渐成为廉价劳动力的供给地。为了保证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劳动力供应,日本政府在其推进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也特别关注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如针对1879年通过的《教育法》所规定的“农村小学所需要的教育经费全由地方政府负担,它包括购买土地、修建校舍、行政运转以及支付教师工资等”,而造成地方(町村)政府不堪重负的问题,191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市町村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法》的法律,该法决定由国家财政直接承担全国公立义务教育教师的部分工资。该法律的实施,一方面大大减轻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则有力地推动了日本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为日本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鼓励教师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衡化
师资条件的均衡,是义务教育得以均衡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不同,造成义务教育的发展条件在城乡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的不同程序的差异性。教育条件不利地区的师资配置也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为了实现义务教育师资的均衡配置,韩国和日本政府都制定了较为有效的教师流动政策,通过教师的流动,动态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配置。
韩国制定了《韩国教师互换制度》,该制定规划,韩国要求教师每隔二至四年,在本地城乡学校之间进行流动。韩国《教育公务员任用令》指出:为防止任用者或任用提请者所属教育公务员,在同一职位或地域上长期服务可能而导致的工作懈怠,以实施人事交流计划方式,可有效率地履行教师的义务。[2]韩国的教师流动制度,一方面有效地避免了教师因为在同一地域或地区服务时间过长而导致的懈怠;另一方面则促进城乡教师之间的相向流动,进而保障城乡中小学都享有质量相当的师资水平。
日本在二战后期就已经开始在公立中小学校推行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度,且具有强制性和全员性的特点[3]。如果一名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10年以上,或者新任教师连续6年以上任教者必须交流到其他学校任教,所有教师都要服从这样的强制性规定。除了教师具有强制性的流动规定外,中小学校长也是常见的交流对象,他们主要由教育部长进行直接的任命和互换。为了鼓励教师到偏僻地区任教,1954年的制定的《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1974年第四次修订)还设立了“偏僻地区津贴”,月津贴额在本人月工资和月扶养津贴总额的25%以内[4]。
3.注重义务教育从形式均衡向内涵发展的转变
20世纪80、90年代,日本通过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法律规则来推动其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首先在师资提升方面,日本不再仅仅满足于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而是更注重提升其素质和水平。如在未来教师培养方面,1998年修订的《教师资格证书法》,就大幅度增加了与教师科目的有关学分;其次,在职教师提高方面,2002年修订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设立研究生院并建立离职进修制度,从而使现职教师长期研修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和扩大。此外,日本还通过与国际组织合作,对本国基础教育进行质量监测。如利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起的“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的调查,考察日本在阅读、数学和科学等科目方面的学力及成绩,并由此评价其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学力水平[5]。韩国义务教育经历了20世纪60和70的均衡化发展,对解决韩国学生的问题和实现教育公平起到了关键作用。进入21世纪,韩国开始鼓励学校向特色发展目标迈进。2007年8月,韩国教育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未来教育:远景与战略———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韩国教育规划,提出了韩国未来教育的主要目标:(1)推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2)加强教育机构自治;(3)提供多样化的教育。[6]加强教育机构自治和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就是要达到增强韩国教育的个性化发展的目的。
二、韩、日经验对我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韩、日两国在制定与经济相协调发展的教育政策、制定法律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师资配置的实践模式上各有特色,它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1.建立义务教育的补偿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我国应借鉴韩、日两国的做法,通过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投资,不断改善其办学基本条件;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师资培养的力度,缩小地区间的师资水平差距;三是提高在贫困地区学校任教教师的津贴水平,鼓励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
2.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与内涵发展相结合,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
从韩、日两国的经验来看,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一是要继续提高义务教育的师资水平,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在职教师的在职培训;三是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四是给予学校相当的自治权,培育学校的特色和个性。
3.建立人才培养与流动的优化机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配置合理化
首先,在贫困地区合理引进新师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根据区域特点,实行“城乡教师的流动制”,在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师资的培养和引进的同时,从制度、政策上引导重点学校的优秀教师在合理年限内有序地流动到农村地区的薄弱学校支教助教。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都定期流动到乡村中小学教书,而他们原有的教学位置则提供给地方高校毕业生顶岗实习。这不仅暂时缓解了农村中小学优秀师资紧缺的问题,而且还锻炼了高校毕业生教学实践经验,为他们今后工作奠定了基础。
其次,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师资进行补助性和扶持性的重点师资培训。一是通过建立国家培训费补偿机制对农村贫困地区师资进行长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二是鼓励师范院校通过与贫困地区中小学建立“校校合作”的机制,派出优秀教师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以整体提高贫困地区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 姜英敏.从“平等”到“追求卓越”———浅析韩国义务教育理念变迁.比较教育研究,2008(12).
[2] 谢彦红,朴连淑.韩国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教学与管理,2006(6).
[3] 郁琴芳.日本教师“定期流动制”对我国教师流动的启示.中小学管理,2003(8).
[4] 冯晖.日本“教师轮岗制”对我国基础教育建立“教师流动制”的启迪.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5] 吴遵民,赖秀龙.日本基础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及启示.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3).
[6] 李震英.韩国教育公平政策走向.基础教育参考,2010(1).(责任编辑 任洪钺)
城乡一体化的他山之石
邮编:471000
邮编:471600代码:410327区号:0379拼音:Yiyang Xian
宜阳县位于河南省西部,洛阳市西南。总面积1666平方千米。总人口67万人(2003年)。
行政区划
宜阳县辖6个镇、11个乡:城关镇、丰李镇、柳泉镇、韩城镇、白杨镇、寻村镇、城关乡、盐镇乡、高村乡、三乡乡、张坞乡、穆册乡、上观乡、莲庄乡、赵保乡、董王庄乡、樊村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城关镇代码:410327100
2006年,辖6个居委会:解放路居委会、红旗路居委会、西街居委会、水么头居委会、沈屯居委会、白庙居委会;~400_黄河厂居委会、~401_豫西建设工程宜阳公司居委会、~402_宜洛煤矿居委会、~403_李沟井居委会。
丰李镇代码:410327101
2006年,辖25个村委会:丰李村、西庄村、黄龙庙村、崔村、石门村、流水沟村、山底村、漫流村、南营村、马窑村、员庄村、牛屯村、李王屯村、小作村、圪瘩村、牛庄村、尹屯村、薛营村、河口村、东坡村、前窑村、东鸣鹤村、西鸣鹤村、西军屯村、东军屯村。
柳泉镇代码:410327102
2006年,辖29个村委会:柳泉村、鱼泉村、西高村、东高村、沙漠村、河北村、河东村、花庄村、元村、水兑村、苗湾村、丁湾村、曹坪村、十字路村、汪营村、黑沟村、英武村、高窑村、尹村、上于村、清泉村、贺沟村、于村、龙潭村、赵沟村、纸房村、沙子沟村、毛沟村、五树村。
韩城镇代码:410327103
2006年,辖25个村委会:西关村、阁北村、仁厚村、南驿村、秦王村、福昌村、东关村、城角村、官西村、官东村、窑上村、王窑村、陡沟村、下连村、小马沟村、子房沟村、三道岭村、聂沟岭村、五岳沟村、桃村、于洼村、朱家沟村、苏河村、袁庄村、冯庄村。
白杨镇代码:410327104
2006年,辖25个村委会:五区村、西马村、高头村、石板沟村、一区村、二区村、三区村、四区村、东马村、东庄村、漫流村、角底寨村、香潭沟村、蝎子山村、东场村、栗丰村、张庄村、西南留村、南留村、陡沟村、宏沟村、窑凹村、章屯村、龙窝村、石垛村。
寻村镇代码:410327105
2006年,辖31个村委会:寻村、甘棠村、香泉村、段村、下河头村、官庄村、后庄村、龙王村、黄窑村、下街村、李营村、锁营村、牌窑村、赵老屯村、王凹村、叶庄村、柏树沟村、砖古窑村、英桃沟村、郭坪村、刘沟村、大柳树村、潘寨村、马沟村、潘沟村、留村、南留村、楚凹村、上韩村、东韩村、下韩村。
城关乡代码:410327200
2006年,辖15个村委会:高桥村、灵山村、八里堂村、马庄村、大雨淋村、焦家凹村、陈宅村、乔岩村、东店村、后庄村、铁炉村、河下村、杨店村、周村、苗村;前进化工公司东区居委会、洛阳氮肥厂居委会、郑铝五_三厂居委会、洛阳第二水泥厂居委会、宜阳火车站居委会(~400-~404)。
盐镇乡代码:410327203
2006年,辖36个村委会:大寨村、罗村、上庄村、盐镇村、安沟村、刘岭村、河上沟村、塔泥村、周沟村、李营村、周过村、会卦村、张村、北册村、赵峪村、谢村、柏社村、社庄村、古寺村、录化村、王坑村、席沟村、石陵村、沙沟村、范元村、竹元村、中峪村、克村、贾院村、张沟村、南洼村、李寨村、北召村、盐高村、西沟村、耿沟村。
高村乡代码:410327204
2006年,辖39个村委会:高村、周峪村、宋王沟村、演礼沟村、鲁村、丰涧村、刘沟村、里沟村、温村、东营村、孔昌村、沈沟村、汪汴村、桑元村、牛峪村、张元村、叶沟村、寺岭村、王沟村、石村、平原村、张延村、宋屋村、麻延村、河战村、北王村、王眷村、阡陌岭村、马朝沟村、安沟村、麦村、张深村、铁炉村、黄洼村、赵坡村、四土地村、杜渠村、纪彰村、王莽村。
三乡乡代码:410327206
2006年,辖27个村委会:东村、杨圪塔村、可乐湾村、西村、上庄村、下庄村、南寨村、河西村、后院村、后寨村、仁村、西柏坡村、东柏坡村、西王村、坡头村、东王村、古村、下马沟村、流渠村、马湾村、滩子村、吉家庙村、桑子沟村、上沟村、东阳村、南村、王岭村。
张坞乡代码:410327207
2006年,辖25个村委会:凹里村、程子村、尚午村、王岳村、新庄村、元村、田庄村、程午村、岳社村、张坞村、茶沟村、通阳村、庞沟村、元过村、下龙村、上龙村、竹溪村、平北村、平南村、七峪坡村、七峪村、苏羊村、下村、石门村、留召村。
穆册乡代码:410327208
2006年,辖8个村委会:穆册村、玉皇庙村、关庄村、花山村、寺院村、大尖村、碾沟村、刘秀沟村。
上观乡代码:410327209
2006年,辖8个村委会:上观村、杏树洼村、梨树沟村、西王沟村、三合坪村、好贤沟村、柱顶石村、三岔沟村。
莲庄乡代码:410327210
2006年,辖16个村委会:莲庄村、孙留村、礼曲村、石村、四岭村、红旗村、沙坡头村、鲍窑村、马回村、曹窑村、涧河村、坡窑村、旧关村、草场村、上涧村、羊马村;~400_前进化工公司西区居委会。
赵保乡代码:410327211
2006年,辖19个村委会:东赵村、南窑村、史庄村、马河村、西赵村、坡底村、杨庄村、油路口村、龙王庙村、于沟村、二道沟村、温庄村、赵庄村、三王庄村、十字岭村、铁佛寺村、田沟村、单村、郭凹村。
董王庄乡代码:410327212
2006年,辖20个村委会:董王庄村、南岭村、前村、左沟村、庄科村、大石岭村、方村、姚村、官庄村、乔庄村、白土坪村、赵坡村、洞子沟村、王路庄村、邓庄村、石桥村、慈古洞村、刘河村、武坟村、灵官殿村。
樊村乡代码:410327213
2006年,辖15个村委会:樊村、北杓柳村、宋村、铁炉村、王寨村、杓柳村、姜营村、里河村、苏村、沙坡村、安古村、马道村、老庄村、任村、李在村。
历史沿革
秦置宜阳县,以宜阳山为名。北魏,因县在洛水北称阳市,东魏置阳州。1949年复置宜阳县。
?年,宜阳县辖3个镇、16个乡:城关镇、丰李镇、柳泉镇、城关乡、寻村乡、石陵乡、盐镇乡、韩城乡、高村乡、西石村乡、三乡乡、张坞乡、穆册乡、上观乡、莲庄乡、赵堡乡、董王庄乡、白杨乡、樊村乡。
2000年,宜阳县辖5个镇、14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650356人,各乡镇人口: 城关镇 44313 丰李镇 66956 柳泉镇 55276 韩城镇 42093 白杨镇 41134 城关乡 33117 寻村乡 54501 石陵乡 21439 盐镇乡 41307 高村乡 21520 西石村乡 25148 三乡乡 32178 张坞乡 33638 穆册乡 3989 上观乡 6278 莲庄乡 28603 赵保乡 29754 董王庄乡 28286 樊村乡 24645 宜洛煤矿虚拟镇 9615 洛阳氮肥厂虚拟镇 6566
2005年,宜阳县乡镇区划调整:撤销西石村乡,其行政区域划归高村乡管辖,高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撤销石陵乡,其行政区域划归盐镇乡管辖,盐镇乡政府驻地不变。截至2005年12月31日,宜阳县辖6个镇、11个乡:城关镇、丰李镇、柳泉镇、白杨镇、韩城镇、寻村镇;城关乡、盐镇乡、莲庄乡、赵堡乡、董王庄乡、樊村乡、高村乡、三乡乡、张坞乡、穆册乡、上观乡。
2006年1月,将宜阳县丰李镇的西霍屯、邢屯、梁屯、王屯、油坊头、毕沟、侯城、小营等10个村划归洛阳市洛龙区古城乡管辖。
地图
2020年9月,河南省政府食安委命名宜阳县为第三批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
2019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宜阳县榜上有名。
2019年8月,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宜阳县在列。
2019年3月,宜阳县上榜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8年8月,宜阳县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17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宜阳县为2017年国家园林县城。
日本避免“城乡二元结构”
日本在上世纪前半叶因追求发展工业,一度出现工农收入和城乡差距拉大等现象。但此后,日本通过根本性制度安排,从源头上避免“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实现了较为均衡的统筹发展。
助推城乡发展一体化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政府的一系列根本性制度安排成为日本避免“城乡二元结构”出现的核心因素。
首先,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在房籍、政治权利、社会保障和人员流动等政策上对城乡居民一视同仁,避免人为造成城乡差别。
战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工作,有些大企业甚至采用“集团就职”方式,到农村中学整班招收毕业生进城务工。
对此,日本政府一方面为新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市民身份;另一方面严格要求企业保障劳动者就业,采用“终身雇佣制”等方式确保农民在进城后不会因失业而陷入困境。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农民在“失地”后再“失业”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避免了城市出现“流民”阶层。
其次,消除阻碍人员、资金等经济要素在城乡间流动的壁垒,促进各种资源向农村和落后地区流动。
在大量农村人口进城的同时,也有很多日本城市居民希望到农村和小城镇居住或投资从事农业经营。为此,日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业耕地和农村住宅流转体制,鼓励城市人口到农村居住或投资。从城市“下乡”从事农业经营的居民,往往会给农村带来一定的资本,这有利于农业生产集约化。
此外,还有很多老年城市居民退休后到大城市远郊或地方小城镇购房生活,其中有些人还租用或购买小块土地耕作。这一方面减轻了东京、大阪等超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地方带来大量投资并拉动个人消费。
第三,重视城市化过程的总体布局,避免出现“城乡结合部”和“贫民窟”。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也经历过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的阶段。以东京为例,1955年至1970年期间,每年净流入人口达30万至40万人。
但由于东京的城市规划以放射状大容量轨道交通为依托,沿轨道交通站点(多为过去的小城镇)建设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和治安配套完善的居民区,包括大学教授等较为富裕人士在内的、大量在东京工作的居民选择在距东京市中心数十公里的千叶县和埼玉县等地居住。
由于规划合理、配套齐全、日本很多大城市带动了周边大片区域发展,东京周边的“首都圈”和大阪神户周边的“阪神圈”等发达经济圈应运而生。
细化配套措施 攻克制度壁垒
日本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高标准的卫星城和小城镇、维持农产品较高价格以保障农民收入等措施,打通了城乡之间存在的各种壁垒。
第一,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和宽松的户籍制度是城乡居民相互流动的前提。在日本,居民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全国统一,不以地区或身份区分,居民转移户籍几乎不受限制。这使得日本全国人员流动较为方便,解除了农民进城或城市居民“下乡”的后顾之忧。
第二,高标准建设大城市外围卫星城和小城镇是大城市减轻人口压力的前提条件。日本很多大城市的外围卫星城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条件与大城市中心区相差无几,吸引了很多城市居民前去居住。充分利用好包括退休老人、不必每天通勤的上班族、小企业主及其雇工等群体的资本和消费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日本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既避免了大城市人口过快膨胀,又拉动了农村发展,有力促进了城乡平衡和区域平衡。
第三,采取各种措施维持农产品较高价格以保障农民收入。为增加农民收入,日本在对外贸易中多利用高关税、高检疫检验标准等有形或无形“保护壁垒”,在国内则通过农协等行业组织或地区组织维持农产品较高价格。这实际上是以城市消费者出资的形式对农业进行隐形补贴。同时,为保障城市低收入阶层人群的基本生活,日本政府通过补贴等方式使国内市场鸡蛋、牛奶和面包等基本食品的价格处于较低水平。
按照人口和国土比例,日本的人口密度约为中国的3倍,且其国土山地多平原少。在这种基本国情下,日本不仅实现了城乡共同富裕和高度城市化,还发展了农业、确保了大米完全自给和大部分蔬菜自给。以日本的情况来看,我国无论在大城市郊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方面,还是在农业集约化、精细化方面,都具有巨大潜力。
韩国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启示
地处东亚地区的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典型代表,属于亚洲“四小龙”之一。韩国与我国在地缘和文化等方面非常接近,其在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发展方面与我国情况类似。历史上的韩国,曾经历过严重的战乱和贫穷,20世纪50年代时,韩国还是全球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经济开始起步并获得快速发展,韩国在成功实施出口导向发展战略并取得城市内工业经济腾飞的同时,没有忘记带动农业一起发展,实现了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发展,并成功地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当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韩国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的实践与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韩国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践历程
(一)开展“农户副业企业”计划
1960年到1970年间,韩国各大城市内的工业化发展如火如荼,城市内和城市间的竞争不断加剧,使得农村地区的工业发展提上日程,各个城市均把自身的工业向农村地区发展延伸。1961年,韩国政府开始采取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战略,并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在此时期,韩国生产的用于出口的产品以制鞋、纺织、服装等轻工产品为主,而广大农村地区则很少生产上述产品。1967年,为进一步扩大出口产品的供给量,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韩国政府提出了“农户副业企业”计划。该计划由地方政府提供金融或财政补助,一般由十户左右的农村家庭联合在一起,组建成为一家企业,主要生产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韩国政府推出的“农户副业企业”计划,在实施几年后,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且发展缓慢,同时也受到农村地区技术水平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缺陷的制约,“农户副业企业”计划发展效果不理想,时间不长该计划即被搁置了。
(二)实施“新村工厂”计划
20世纪70年代,韩国各个城市内的工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之相比,韩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太理想,此时韩国社会经济中的二元结构问题开始出现,城乡差距开始拉大。正是在上述背景下,韩国政府正式发起了“新村运动”。“新村运动”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主要是推进住房条件、桥梁、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期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广高产水稻技术,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后期主要是发展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业。“新村工厂”是“新村运动”重要组成部分,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开办各类工厂企业,采取的具体方法就是由城市的工业向周边的农村延伸拓展。在此过程中,韩国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与此同时,韩国政府在此时期开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韩国经过多年“新村工厂”计划的实施,带来了韩国农业现代化从量变走向质变。
(三)推进“农村工业园区”计划
针对实施了近10年的“新村运动”,韩国政府及时对其进行了总结和反省,并对农村工业化发展道路进行了修正。1983年,韩国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工业园区”计划。与早期的“新村工厂”计划不同,“农村工业园区”计划是选择面积较小的农村地区就地发展农村工业。“农村工业园区”一般选择人口较少的郡、市等行政区域发展,园区占地10公顷以下,一般可以集中20家企业布局,解决3000名农民就业。在这些农村工业园区内,一般是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政府除了像以往一样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外,还增加了对技术的投入,鼓励农村工业园区向特色产业、创新产业方向发展。
(四)转向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20世纪70年代后,韩国政府重点强化小城镇发展与建设,大幅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普及。此外,政府还不断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投资设立了许多信息服务网点,向农村工业企业提供大量的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韩国政府在广大农村地区围绕其工业发展特点开始转变和调整产业结构,对原有企业进行机械化改造的同时,开始鼓励引进和发展新兴产业。随后的90年代,政府开始鼓励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第三产业,通过一些国家级的服务机构,大幅提升农民的福利水平。进入新世纪后,韩国政府确定了农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针,政府主要是引导和鼓励农村地区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现代农业,同时积极开展城市和乡村的帮扶与对接服务,鼓励城市中的大企业对农村地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选择一些市场效益比较好的项目共同建设,通过先进企业来带动农村的发展,从而形成了工农合作共赢发展的局面,成功推进了韩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韩国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践特点
(一)在短期内快速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
20世纪50年代,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在全球属于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其社会经济呈现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业发展非常落后。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开始转变发展思路,重新确定了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开始实施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创造了“汉江奇迹”。1960年,韩国的人均GDP不到80美元,而到了1995年,韩国人均GDP提高到了10841美元,2013年更是达到了25051美元,韩国已经从一个传统的农业小国发展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迈入发达国家行列,快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完成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任务,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长期维持了城乡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与我国的情况大体相同,韩国在发展初期,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非常高,农村地区分布非常广。在其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农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日益减少,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1960年,韩国的城镇化率仅为28%,到了2013年,其城镇化率提高到了91%。与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发展过程相比,韩国早期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维持了基本的均衡,甚至在20世纪90年代,在韩国某些农村地区,农民的收入曾经超过了城市居民。韩国人多地少,针对这种情况,韩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构建了相对发达的农业生产体系,使得落后的农村地区焕然一新,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取得了令人震惊的发展成就。
(三)采取了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韩国的经济发展中,实行的一直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一点与我国相同。上个世纪60年代,韩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随后,上个世纪80至90年代,韩国经历了民主改革历程,但韩国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一直没有改变,政府制定的相关发展规划和计划始终决定着韩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同其他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达国家相比,韩国早期选择的道路截然不同。可见,韩国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韩国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启示
(一)坚持农业和工业协调发展
上个世纪60年代,韩国政府采取出口导向战略,重点发展工业,打造了坚实的工业基础,短期内即取得了巨大成就。韩国人均GDP由1971年的286美元增长为1980年的1598美元,同时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也由1970年的27.1%下降为1980年的15%。韩国在工业化初期,即上个世纪60年代末,当城乡及工农差距刚开始出现拉大趋势时,即开展了大规模的“新村运动”,改变了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韩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过程是与其国内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推进的,并不是等到工业化完成后,才去发展农业。我国当前工业化进程总体上已经处于中后期发展阶段,我国早在2002年人均GDP就已经达到了1000美元,农业产值占比也已经下降为15.4%,可以说,我国近年来才开始调整有关政策大力发展农业已经很晚了。当前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力争短期内快速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实现农业、工业的协调发展,改善城乡和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衡现象。
(二)强大的工业基础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工业和农业均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农业先天的弱势特点决定了其基础产业的地位,表现为其产值占GDP的比重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而显著降低,农业人口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向城市迁移。拥有强大的工业基础对于实现农业现代化非常重要。韩国工业和农业发展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说明。工业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以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就业机会,另一方,工业的发展也可以为农业发展提供大量的生产资料,并为农业向更高层次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所以,当前我们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时,要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相关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坚持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的方向,相关目标的制定不能脱离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过度超前同严重滞后一样有害。
(三)农业发展应坚持国家的适度干预
纵观韩国50多年农业现代化发展历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韩国政府采取了灵活适度的干预政策,通过制订计划、出台政策、农业立法等形式对农业发展进行适度干预,从而促进了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发展,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当然,实事求是地说,韩国政府在干预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失败的教训。对我国而言,当前正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应以韩国为鉴,严格遵循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国家对农业的适度干预,政府干预农业发展的手段应坚持多样化原则,干预方式应尽量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同时辅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从而促进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构建起和谐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从而不断加快我国的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四)积极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
考察韩国农业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若没有韩国政府强大的支持政策,韩国农业不会在短期内取得如此大的进步,韩国的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也不会推进得如此顺利。实际上,同其他国家一样,韩国在工业化初期为了快速发展工业,也实施了对农业的剥夺政策,从而导致了农业发展的滞后与萎缩,但随后,韩国政府快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而及时调整了有关政策,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多次实施了对农业的反哺政策,促进了农业与工业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当然,在具体实践中韩国政府也发生过对农业过度保护的行为,导致韩国农产品价格大幅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从而使得其农产品丧失了竞争力,上述教训值得我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