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还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黄河滩区主槽边界线内禁止种植高秆作物,严禁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各种植主体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选种适宜替代作物。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人工或机械除草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确保农作物正常生长。主槽边界线外,推行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黄河滩区不得发展大棚、畜牧养殖等农业设施。
各旗区要规范河道范围内土地的开发利用,滩区内严禁新开垦荒地,严禁新增确权耕地、一般耕地和农作物种植面积,严禁以各种名义非法新增围垦河道,滩区内的土地一律不得新划定为基本农田和用于占补平衡用地,不得新建、扩建生产堤,不得发展大棚、畜牧养殖等农业设施,不得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和林木,不得随意堆建各种民堤,不得新建和停放任何固定、移动、临时建筑和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