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1日,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决定创建国营新中垦殖场。海南垦殖分局从机关和东太、东平、东山等场调来于彤光、梁文友、吴运彬、丁友典等390多位同志,还招收一批民工,由第一任场长于彤光、党委书记梁文友带领,砍木材割茅草建房,开荒种胶,场部就建在现香根区53队与3队之间的河溪旁。1956年底,全场开荒种胶3000亩,有职工790人。
1957年,国营新中垦殖场改称国营新中农场。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三场两乡(新中、东和、尖岭下放场、南平乡、北大乡)合并为北大人民公社。农场场部从香根区迁至现址。1959年夏季场社分开,新中农场恢复原来体制。
1962年至1964年,农场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种植橡胶采取“填平补齐,巩固发展”,推行生产责任制,建立生产队核算制度。实行“定收定支,以收抵支,收差上交,超收留成,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经营管理办法,改善了职工生活,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发展。1962年,农场首批橡胶开割,当年产干胶210.5吨。
1966年,“文革”开始,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文革”浩劫,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1969年4月,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新中农场改制为兵团二师七团。
1974年10月,兵团体制改革,恢复农场管理体制。农场实行场区队三级管理,二级核算。为了加强对兵团开荒遗留的几万亩橡胶小苗的管理,确保中小苗不受野兽的侵害,我场职工在垦区首创“万家灯火管胶苗”的先例,许多职工放弃生产队生活较好的条件,毅然全家搬上深山安营扎寨抚管橡胶中小苗。
1978年,农场制定了“五定一奖”方案和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干部深入基层,解决职工具体困难,生产发展快。在海南垦区发动职工私人养猪种菜,较好解决职工吃肉(油)、菜难的问题。
1982年至1983年,农场建立了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场长行政指挥的管理体制,并整顿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管理工作昭然责任制。82年产干胶2000吨。1982年农场被海南农垦局评为“先进单位”;1983年被评为“广东省农垦先进企业”。
1984年4月,农场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职工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扭转吃“大锅饭”局面(至1989年全场办起承包型家庭农场3450户)。当年,国家农垦部在我场23队试行“五天一刀”橡胶制度改革成功。
1986年,农场干胶生产突破3000吨。
1988年,农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三个条例”推行场长负责制,农场生产经营得到发展。当年遭受白粉病影响及台风袭击。农场采取措施抗灾救灾,完成干胶4250吨,跻身垦区“四大”产胶农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