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国要求快递实名制,未满18岁若有身份证,即可寄快递。
法律依据:国家邮政局《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 36.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制度:(1)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核对寄件人在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信息核对一致后,记录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但不得擅自记录在寄递详情单上;(2)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拒绝企业登记身份信息或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寄件人姓名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得收寄;(3)采取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方式收寄邮件、快件的,应当一次性查验寄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寄件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核对、记录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5)应当将安全协议以及用户身份信息保存至协议终止后不少于一年,并将与其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名单送邮政管理部门备案;(6)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法律分析:14岁能寄快递。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寄件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以,只要是有身份证的人,都可以寄快递,并没有年龄限制的。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