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
七台河市是一个新兴的煤炭城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南与鸡西市、牡丹江市相邻,北接佳木斯市、鹤岗市,东连双鸭山市,西通哈尔滨市。总面积6221平方千米。
市人民政府驻桃山区。邮编:154600。代码:230900。区号:0464。
行政区划
全市辖3个市辖区、1个县。
七台河市面积6223平方千米,人口87万(2003年)。
桃山区面积74平方千米,人口16万。邮政编码154600。
新兴区面积 123平方千米,人口20万。邮政编码154604。
茄子河区面积1560平方千米,人口14万。邮政编码154622。
勃利县面积4466平方千米,人口37万。邮政编码154500。县人民政府驻勃利镇。
* 以上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5)》
历史沿革
七台河,由“奇塔河”转音,鄂伦春语,意为“薪屋”。设治时以河得名。七台河原属勃利县,1948年设置七台河区,1951年改为第十二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七台河、茄子河、中心河3个乡。1958年9月,成立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12月,成立七台河矿区(包括勃利煤矿筹备处)人民公社。1960年3月,设置七台河镇,称七台河镇人民公社。为适应煤炭生产发展的需要,1965年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七台河特区,在七台河煤矿进行“政企合一”试点。特区管辖范围,以原勃利县七台河镇所辖行政区域为特区行政区域,“南北35华里,东西20华里”。特区人民委员会驻原七台河镇,隶属合江专区。同年5月 20日,七台河特区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与矿务局“政企合一”,同时撤销七台河镇。1966 年9月26日,将勃利县的茄子河、中心河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70年4月1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决定撤销七台河特区,设立七台河市(县级),隶属合江地区。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七台河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同时将合江地区的勃利县和宝清县的红卫、岚峰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市管辖。1984年1月20日,省政府批准,七台河市设立桃山、茄子河、新兴3个市辖区,均为县级建制。至此,全市辖 3个区,领导1个县。
1992年,七台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脉西麓。西、北与勃利县和宝清县为邻,东与密山市相连,南与鸡东县接壤。全市总面积1757平方千米。七台河市共辖新兴、桃山、茄子河3个市辖区。1992年末全市总人口45.2万人(不含市辖县,下同),其中非农业人口24.2万人,有未落户的常住人口9.5万人。市政府驻地桃山区。(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于三姓(今依兰县)先后设置协领、副都统及府、道衙门等军政机构,七台河地区归其所辖。 >>更多
民国五年(1916年),以桃山脚下的王霸砬子河(今万宝河)为界,七台河地区分归依兰、宝清两县辖。
民国七年(1918年),经吉林省长公署批准设勃利县。从此,七台河地区由依兰县划出,归属勃利县辖。
1965年3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2日电示,下发《关于建立七台河特区的通知》,决定组建七台河特区。同年5月20日,七台河特区正式建立,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七台河特区和七台河矿务局一体办公,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辖。
1968年4月20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七台河特区革命委员会,仍属合江地区辖。
1970年4月1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下发通知,将七台河特区改称七台河市,隶属关系不变,为地辖市。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七台河市升格为地级市,将合江地区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11月,七台河由地辖市升格为省辖市,同时实行市管县新体制,合江地区管辖的勃利县和宝清县的宏伟、岚峰两公社,划归七台河市辖。
1984年,设立七台河市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七台河市总人口807440人。其中:新兴区 195352人、桃山区 157484人、茄子河区 133868人、勃利县 320736人。
2021年3月,七台河市名列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榜第324位。
2021年1月23日,《2020年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出炉,七台河市位列第275名。
邮编:154600
勃利县面积4466平方千米。总人口37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勃利镇。邮编:154500。代码:230921。区号:0464。拼音:Boli Xian。
行政区划
勃利县辖5个镇、6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新起街道、新华街道、元明街道、铁西街道、城西街道、勃利镇、小五站镇、大四站镇、双河镇、倭肯镇、青山乡、长兴乡、永恒乡、抢垦乡、杏树朝鲜族乡、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境内有:种畜场、北兴农场。
历史沿革
勃利县,以境内勃利河(今西北楞河)得名。勃利,满语,“幸福、吉利”之意。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巡抚等奏准,拟于依兰府东境增设勃利县,列为“暂行缓设”之列。中华民国成立后,经过现场调查和履行呈请程序,1917年5月10日批准,设置勃利县。设治委员于同年9月16日启用关防,县址设于大四站,定为三等县,隶属依兰道。后因县城遭匪患,1919年秋迁至大碾子河镇老街基。1929年2月,废除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 年6月,将南境之林口村、古城镇、龙爪村和青山村划出,设置林口县。1943年10月,划归东满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7年2月,合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依兰县东南部双河地区划出,设置双河县,县政府驻双河镇,隶属合江省管辖。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合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22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原鸡西县的兴农、平安河和哈达砬子3个乡划归勃利县管辖。1965年1月1日,将兴农公社划归鸡东县管辖。同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七台河镇划出,设立七台河特区。隶属合江专区。1966年2月,将密山县境内国营兴北农场划归勃利县管辖。同年9月,将茄子河、中心河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83年10月,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
1992年,勃利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脉西麓。北临桦南县,东接宝清县、七台河市,南部和西部与鸡东县、林口县接壤,西北与依兰县毗邻。全县总面积4455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4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6.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55万人,占 26.3%;满、朝鲜、蒙古、锡伯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9%。县政府驻地勃利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勃利之称的由来,大致有三种说法。其一,勃利县因据古代勃利州而得名;其二,当时建置县治时,依兰道尹以“勃发、顺利”之意而命名;第三种说法,此地远于辽代,是五国部之地,称五国部城首为博和里国博和利,“勃利”则为“博和利”之转音。
唐代曾在黑水府下设置勃利州,辽代属生女真五国部,据考证唐代的勃利州是辽代五国部之一的剖阿里部(剖阿里系满语“豌豆”之意),应在今苏联伯力一带。清初为和屯噶珊之地。三姓地方分为荒里、荒外,此地当时属荒外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拟设县治,未实现。民国三年(1914年)派官吏实地勘查后,将依兰县东南地带析出,于四站(今勃利镇)置设治局,民国六年(1917年)改设治局为勃利县,属吉林省依兰道管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废除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勃利县直隶吉林省为三等县。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成立三江省公署,勃利县由吉林省划归三江省管辖,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将本县西部地区划归林口县,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设置东满总省和兴安总省,与此同时又将勃利县由三江省划归东满总省所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省合并为九省,勃利县划属合江省管辖。全国解放后,恢复东北三省。勃利县隶属干黑龙江省。一九七_年由勃利县析置七台河市。
2000年,勃利县辖5个镇、9个乡:勃利镇、倭肯镇、双河镇、小五站镇、大四站镇、镇郊乡、长兴乡、青山乡、罗泉乡、抢垦乡、杏树乡、吉兴乡、永顺乡、恒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32073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勃利镇 92100 小五站镇 20598 大四站镇 23717 双河镇 19767 倭肯镇 15527 镇郊乡 18180 长兴乡 10109 罗泉乡 8561 抢垦乡 11528 杏树乡 15749 吉兴乡 12571 恒太乡 11192 永顺乡 9417 青山乡 17305 北兴农场虚拟镇 22466 种畜场虚拟镇 11949 xzqh
2020年12月2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勃利县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0年6月,勃利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
2018年8月16日,勃利县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18年2月22日,勃利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8年,农业农村部推介勃利县为第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