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电话是:0596-2165807。
一、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审核审批工作;
2、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基础教育(中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省有关基础教育课程方案。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教育改革、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招生政策落实;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征兵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全区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4、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参与全区教育经费的政策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审计工作,检查督促各校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条教育装备、信息化基础建设、学生资助和基建等教育管理工作;
5、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区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负责教师的录(聘)用、调配及教师队伍管理,制定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待遇的实施意见,承担全区教师表彰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4号楼;电话:0596-2165807;传真:0596-2109702。
0596-2033912。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