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一般设11个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应急、维稳、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林业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工作;监督林业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
(三)计划财务处。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基金和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指导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工作。
(四)营林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林政处。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承担出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和木材检查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六)林业改革发展处。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林地林木权属及其流转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
(七)产业处。
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林木种苗、木本花卉、林产品经营加工和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建设、管理;组织协调用材林、经济林基地建设以及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八)森林防火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扑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九)林权争议调处处(省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拟订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跨省、跨市以及重大林权争议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林业科技体系建等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人事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定各地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四)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各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各地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的出口的审核、申报。
(六)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做好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七)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八)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九)制定各地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 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
(十一)负责各地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指导、协调跨区域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一)贯彻执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林网、通道绿化的规划设计及施工;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
(四)组织、指导对全市森林资源(含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及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市木材生产、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等林业产业。
(十一)指导全市经济林的规划设计、施工、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
2.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的审批;
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5.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准;
6.木材运输许可证的核准;
7.出省木材运输许可证的核发;
8.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核准;
9.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
10.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1.陆生野生动物或产品出县境运输许可;
12.木材经营加工核准;
13.森林植物检疫证的核准;
14.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核准;
15.营利性防沙治沙治理许可;
16.设立观赏野生动物的旅游景点、举办陆生野生动物展览表演审核。
省直机关单位有哪些?具体点的
省 *** 组成部门
省发改委 省经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农牧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审计厅
省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川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直属特设机构 省国资委
直属机构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环保局
省广电局 省出版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安监局 省物价局
省粮食局 省乡企局
省国防工办 省外(侨)办
省 *** 金融办 甘肃省煤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管理机构
省 *** 参事室 省 *** 法制办
省监狱局 省文物局
省 *** 局
直属事业单位
省文史馆 省旅游局
省成套局
省 *** 研究中心(研究室)
湖南省省直机关包括哪些
税务是省直直属机关
广东省省直机关有哪些?
省的机关部门共有59个,包括有: *** 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水利厅、农林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厅、环境保护厅、地方税务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人民 *** 外事办公室、 *** 侨务办公室、人民 *** 法制办公室、物价局、知识产权局、监狱管理局、林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无线电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局、档案局、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测绘局、海事局、海关
*** 部门包括哪些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 *** 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
省、自治区人民 *** 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一下四类:
1。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 如监查、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外事、人事、编制、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侨务、机关事务等厅、局、委员会或办公室。
2。财政经济综合管理机构 如计划、经济、外贸等委员会,审计、财政、劳动、税务、统计、物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厅、局。
3。财政经济专业管理机构 如冶金、化工、机械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物资、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商业、工商行政等厅、局、委员会。
4。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管理机构 如科学技术、体育运动、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高等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厅、局、委员会。
地级市人民 *** (1950年规定):设立民政、公安、财政、建设、文教、卫生、劳动等局、处、科、并财经委员会和人民监查委员会等。
县级人民 *** :(1)直属工作部门 包括计委、经委、农委、科委、体委、民政、财政、公安、劳动、教育、税务、工商、卫生、交通、工业等局或科。
(2)直属办事机构 包括 *** 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防办公室、林业(或渔业、畜牧业)办公室等。
(3)其他直属机构 包括各银行支行、保险公司支公司、电力局、邮电局、外贸局、气象站以及供销社等。还设有市政管理所需要的工作机构。
乡级人民 *** : (1)直属办公机构 包括乡(镇) *** 办公室、工交财贸办公室、农村办公室、民政司法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 企事业机构 包括县 *** 设在乡镇的农技站、经管站、广播站、学校、卫生院等。
(3)双重领导机构 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粮管所、信用社、农业银行营业所等。
省直单位是什么意思
省直单位是指省级人民 *** 或者省 *** 组成部门所直属的事业单位,一般为全额财政拨款,以山西省人民 *** 组成机构山西省民政厅为例,其所直属的事业单位包括山西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荣军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山西省荣军福利中心、山西省福利**发行中心、山西省社会事务捐助管理中心等。
省属的高校也是省直事业单位的范畴,目前事业单位按照人事部的规定,新进人员要面向社会统一实行公开招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开招聘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事业单位的范围很广,包括公办的各类学校、医院、以及科研院所等。
事业单位按照级别和所属部门可以分为中央级事业单位,如中央电视台(副部级);省属事业单位,如省属各高校,省直各大医院,省级各科研院所,省 *** 及组成部门所直属的各事业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地级市人民 *** 及其组成部门所属的各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县级人民 *** 及其组成部门所属的各事业单位。
我国的直属机关有哪些 5分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 *** 、县级以上人民 *** 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 *** 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 *** 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特别提醒.
省直机关驻沈事业单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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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组成部门
省发改委 省经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农牧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审计厅
省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直属机关包括哪些
一、所谓的县,只是一级行政区划,怎么会有直属机关呢?一个机构,才会有其直属机关。比如县委(县 *** 、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检察院)直属机关。
一、乡(镇)是一级行政区划,并不是属于谁,乡镇 *** 是其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归上级 *** 管辖,但不不直属于上级 *** 。
一、国税局、地税局属于 *** 的组成部门,是县 *** 直属机关,不是“乡镇的其他单位”。
一、学校是事业单位,可能是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也可能是其它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附:单位分类
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团单位、民民非企业单位(民办学校等)、其他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合肥哪些单位是省直单位
首先,你问的范围比较广泛,如果你针对某些单位或是某些系统来问的话,估计回答的话更能精准一些。
其次,我列举一些省直系统或是单位的,你看看。
1、省直事业单位
省 *** 机关医院、省直机关医院、省 *** 机关幼儿园、省直工委党校、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省委党校、省 *** 网站、省网上 *** 信息中心、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经济研究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合肥铁路工程学校、省汽车工业学校、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安徽理工学校、安徽化工学校、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滁州(黄山、池州)无线电监测站、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省经信委信息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第一(第二、三、四)测绘院、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311、313、321、322、324、325、326、327、332地质队等等,一般省水利、交通、商务等厅局下设的都有这样的单位,太多。
2、省直单位
省编办、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审计厅 省外办(省侨办) 省国资委 省地税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安监局 省旅游局 省粮食局 省直机关事务局 省法制办 省金融办 省人防办 省档案局 省招标局 省地矿局 省地方志办 省发展研究中心
省供销社 省社科院 省农科院 安徽行政学院 省 *** 局 省参事室 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物价局 省能源局 省国防工办 省国税局 省气象局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地震局 省菸草专卖局 省招商服务中心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省煤田地质局 省贸促会 省扶贫办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
3、其他省直单位
譬如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下设立的某一部分企业。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谁能告诉我去省直机关有什么好
中公教育为你解答:
省直机关是指经省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党委、 *** 、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等几类。
所以省直机关都是比较高大上的 *** 机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