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从字面理解就是从国际间通过船舶运输货运的过程.海运运输是客户确定订单,你们要发货后选择的一种运输方式,当然,还有其他运输方式可以选择.海运分类很多,但是对外贸公司来说,分两种.一种是散货运输(如钢铁,煤炭等,粮食,化肥等),另外是外贸中最常见的集装箱运输,这里又分整箱和拼箱.
如何理解国际运输货物保险中的可保利益原则
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大致分为航空运输、陆运运输、铁路运输、海铁联运以及海运运输五种。
下面按运输效率由高到低来对上述五种运输方式进行分析。
航空运输:
时效性最高,但运费也相对较高,并且考虑到货物的质量、状态等属性,对此种运输方式不予建议。
陆运运输:
对于该种运输方式,有多家快递公司提供该项国际货物运输服务,该种运输方式可以到达多个城市,灵活性较高。
铁路运输:
运费较低,但是时间会比较慢。货量较大时适合选择。该种运输方式对运输货物的限制较小,并且沿途经过的城市相对较多,因此其与陆运运输都是比较方便和灵活的运输方式。
海铁联运:
是在铁路运输的基础上,增加货物运输的多元性。海运费相对更低,可以通过海运运输到他国的固定港口后,再通过铁路运达目的地,该种方式能够解决港口对货物运输的制约。
海运运输:
该种运输方式费用最低,相应的,其运输速度也是几种运输方式中最慢的,并且这种运输方式受港口的限制。
建议:
在选择运输方式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货物的性质。比如质量大,体积大的货物不建议航空运输;
2.
交货的期限。如果交货期限比较长,货物运输条件要求不高,可以选择海运运输;
3.
运输的成本。一般来说航空运输>陆运运输>铁路运输>海铁联运>海运运输;
4.
目的地的位置。比如离港口较近的目的地选择海运运输较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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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保利益原则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中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践中,并通过法律予以规定,是构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主要条件,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适用有其特殊性,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对分清保险人责任,确认赔偿程度有重要的意义。
2、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要求保障的标的必须具备法律承认的经济利益,表现在财产保险中,投保的财产标的在遭受危险事故时会对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表现在人身保险中,投保的人身标的在遭受意外事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会对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带来经济困难,也就是说,保险标的遭到事故而导致投保人在经济上有所损失。 ※ 宽限期 续期保费虽然订有缴费日期,但若是客户一时资金周转不灵,保险公司给予其补交所欠保费的机会,暂不行使解约权,仍维持合同效力的一种合同约定。法律或合同约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从保险人代理人进行催告之时开始计算。宽限期条款意味着,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可以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危险二期及第二期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同时,在宽限期内的任何时日,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且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