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
职业中介机构将申请资料报同级人社部门。
2、审核
人员身份审核,通过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等方式查询,人员身份不符的不予补贴。对当年度不同职业中介机构重复申报同一就业人员补贴的,按人员就业时间优先原则给予补贴。
年龄审核,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的就业人员予以补贴。
信息核实,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介绍就业成功的真实性、工作时间、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报告,人社部门根据需要对其审核情况进行抽查。通过金保系统查询就业人员参保情况,参保时间视同就业时间。
3、公示
人社部门对通过审核的拟享受补贴情况在人社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审批拨款
根据公示结果,经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扩展资料
为满足老年人群体使用习惯,申办社保卡可在以下两种方案中任选其一:申办1张老年人社保卡;申办1张普通社保卡和1张老年人优待卡(已有普通社保卡的,免费申办1张老年人优待卡)。
老年人社会保障卡分为两类,如果领到的是两张卡,其中正面有国徽图案的卡主要应用于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正面有红棉花图案的卡仅可用于享受市内交通搭乘优惠、市管收费公园和文化场馆门票优惠等老年人优惠服务;如果领到的是1张卡,该卡则同时具备了两者的所有功能。
-老年人社会保障卡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
地址:河南省 信阳市 平桥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76)7676800。
邮政编码:464000。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企业管理是尽可能利用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实现省、快、多、好的目标,取得最大的投入产出效率。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制定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措施,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三)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4、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5、取消审核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行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职责,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
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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