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价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如下:
1、快递丢了但是没有保价快递公司需要按照快递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但是如果是邮政快递丢失赔偿金额最高不能超过快递运费的三倍。快递丢失很大程度上是物流公司的责任,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的意外造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哪些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7、受教育权。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快递丢失赔偿:\x0d\快递包裹没有买保险而丢失或损坏的话,按去年颁布新《邮政法》的说法,还真的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x0d\\x0d\\x0d\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x0d\\x0d\\x0d\需要提醒的是,快递公司提供额外保价(保险)服务也不是说就没有风险,近期存在的快递公司经验不善倒闭的案例也很说明问题。目前,大多数快递公司的所谓保险(保价)都属于企业自保行为,并不具备《保险法》认可的保险人资格,另外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同时又收保险费的本身也是有问题的,有时纠纷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