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流企业,为了正确计算营运业务成本,存货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材料。包括各种消耗性材料,如轮胎、内胎、垫带、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等。物流企业营运的材料主要是指车辆、装卸设备、机械在维护、保养和修理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润料等,也包括用于辅助生产部门的零配件和工业性作业所消耗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2)库存商品。包括物流企业外购和委托加工完成验收人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3)燃料。包括具有各种用途的液体、气体、固体燃料及可用于燃烧的废料。燃料在物流企业营运过程中耗用的数量较大,是一项主要的物质消耗,同时车辆耗用燃料在领发手续上也较为复杂,为确保成本核算的相对准确,一般将燃料单独归类,进行专门的管理与核算。
(4)轮胎。包括车辆、装卸机械用的在库和车用轮胎外胎。
(5)低值易耗品。包括一般工具、修理用工具、随车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营运过程中周转所用的包装容器等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耐用时间短,易损耗的物品等。
存货盘亏。
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造成的短缺,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收发计量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缺或毁损,将扣除可收回的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偿以及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其中,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存货,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当予以转出;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毁损,将扣除可收回的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款以及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