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是指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平台”即为此类运输方提供的平台。
无车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通常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
该类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物流资源,优化了物流市场格局,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批发”物流而产生的差价。
扩展资料:
随着“互联网+物流平台”的高效运用,无需购买运输车辆、轻资产运营、具备高效整合社会物流资源的“无车承运人”经营主体有望成为中国物流业发展的新趋势。
“无车承运人”不仅有效提升了社会物流综合效益、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还将推动中国物流业朝着“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方向发展,是物流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无车承运人”作为平台商,能与运输商共生,既能作为服务商提高服务议价能力,同时也能给货主、客户提供更多集约化服务。
作为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交通运输部已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上海、深圳等地已启动“无车承运人”申报审批工作。
-无车承运人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何申报
“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
“无车承运人”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扩展资料:
无车承运人的服务对象:
1、供应链上下游企业:
主要为工商企业,其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从而产生实际货运需求,作为物流运作流程中的托运方,是无车承运人平台最主要的服务对象;
2、运输仓储企业:
物流过程的实际完成者,在物流过程中扮演承运人角色,是无车承运平台开展运力优化整合的主要对象;
3、物流设施运营企业:
包括铁路水运航空货运站场、公路物流园区、城市配送中心,作为物流网络的关键节点,其在运输全过程中起到承上启下和资源汇聚的作用,是无车承运平台业务营销的切入点。
-无车承运人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何申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注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车承运业务如何开票
经省国税局批准,无车承运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3)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4)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无车承运平台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业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另外,无车承运平台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专用发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试点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须申报.
对于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以无车承运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何申报?具体申报要根据公司的类型来决定,小规模跟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上也有不同的地方.另外,如果公司的业务不仅仅是在国内,也有承担国际上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申报增值税时要留意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