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接受。
“投递次数”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了明确规定: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一、快递配送的标准,必须要送货上门。
没有征得收件人用户同意,不能投放到快递柜、快递物品的代收站。这其实是符合以往的规定,也响应了用户的普遍呼吁。但,快递运营方与配送工作人员,以及快递物件寄送方的费用,恐怕需要调整很多?互联网电商寄送快递时,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寄送费,这显然会“附加”到商品的售价。或者会出现一种选项,消费者明确需要送货上门,就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二、“免费”送货上门,将设定“次数”限制。
此处提供的“免费次数”限制,是基于必须送货上门的规定。相关部门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是2次“免费”送货上门。双方约定2次投递后,快件依然没有成功签收的话,就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了。收件人不愿意投放到快递站,仍然提出继续送货上门要求的话,超过2次以后的快递上门,需要进行额外收费,这种情况要注意了。当然了,超过了2次“免费”送货上门次数,第3次开始的“额外”付费送货上门,必须征得收件人用户的同意,告知具体的“额外”费用是多少……这里所提到的2次之后“额外”收费,必然需要公开透明、合理的标准。
三、“免费”2次快递送货上门的时间,宜在早上8:00-晚上20:00之间。
更进一步的是,“免费”2次送货上门的时间,需要间隔在8个小时以上。不过,上述两个基础条件,应该算是个标准示范。快递人员与收件人,也可以另外约定一个时间,并不是绝对的、硬性规定在上述两个基础条件。
总之,这样做可以优化快递服务质量,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值得推广。
寄快递上门取件,可以现场付钱,快递是提供门到门服务的,不需要加钱。
快递付款方式分为预付,到付,月结,三种。月结主要针对长期,快递量比较大的公司或工厂。个人主要是预付与到付。
快递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除了较快送达目的地及必须签收外,现时很多快递业者均提供邮件追踪功能、送递时间的承诺及其他按客户需要提供的服务。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 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快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快递是指任何货物(包括大宗货件) 的快递;而狭义的快递专指商务文件和小件的紧急递送服务。从服务的标准看,快递一般是指在48 小时之内完成的快件送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