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的燃油附加费以前就收过,不过在2015年2月5号以后就停收了。2018年6月5日期,国内航线又开始收取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的价格是随着燃油的价格而变动的。随着燃油价格的上涨,2018年月5日起,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就涨了,800公里以内的航线每人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的收取30元。同年11月份燃油费再度上涨,800公里以上的航线变成了50元。同年12月,燃油费又下降了,800公里以上的航线变成了30元,800公里以下的变成了10元。
国内航空的煤油上涨了,乘客购买机票的时候就会征收相应的燃油附加费。有的人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不直接提高票价而是选择征收燃油附加费呢?”有民航人士表示,机票的价格并不是可以随便变动的,即使有变动数值也是有规定的。燃油上涨了,就只能以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来弥补燃油成本这一空缺。
从航空公司的角度讲,他们也不愿意征收燃油附加费。征收燃油附加费就意味着燃油是上涨的,燃油附加费只能填补一部分燃油成本的空缺,剩余的部分还得由航空公司承担,这样航空公司的利润就会有所降低。
只需要机建费就行了,燃油费已经免收。
从2015年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也就是说,坐飞机只用付机票费与50元机场建设费即可。
据介绍,目前、南航、厦航、吉祥航空等部分航空公司已发出公告,自5日起(以出票时间为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至0元。
按照惯例,其他航空公司也将于这两天宣布跟进,取消后,航段在800公里以下的每位旅客可节省10元,而800公里以上的每位旅客可节省30元。
扩展资料:
南航湖北公司表示,燃油附加费免收将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即只要在5日零时以后出的票,均符合这一政策。
旅客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另外,此次调整仅涉及国内航线,国际航线暂时仍按原标准征收。
据悉,因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的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于2009年1月15日-2009年11月13日停止征收过10个月。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主要与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有关。
凤凰网——2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免收 仅用支付机票和机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