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在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 提单 可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将提单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2.根据收货人的抬头,可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3.根据提单有无批注,可将提单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可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三条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