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利润: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社会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历史阶段,由于市场商品匮乏,制造企业无论生产多少产品都能销售出去。于是就大力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扩大生产能力、增加产品数量、降低生产成本,以此来创造企业剩余价值。 第二利润:当产品充斥市场,转为供大于求,销售产生困难时,也就是第一利润达到一定极限,很难持续发展时,便采取扩大销售的办法寻求新的利润源泉。人力领域最初是廉价劳动,其后则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力消耗或采用机械化来降低劳动耗用,从而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第三利润源泉:在前两个利润源潜力越来越小,利润开拓越来约困难的情况下,人们发现物流不仅可以帮助扩大销售,而且也是一个很好的新利润增长源泉。 简单地说,第一利润源是资源领域,第二利润源是人力领域。在这两个利润源潜力越来越小,利润开拓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物流领域的潜力被人们所重视,按时间序列排为第三利润源。
传统意义上,所谓第一方物流(1PL)是指生产企业自身做仓储、货运; 第二方物流( 2PL)是指生产企业聘请车队、仓库来做仓储、货运,属于功能性的服务; 第三方物流(3PL)则是为整个供应链提供整体管理服务。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环境发生了三方面的变化; 供应链的全球化、复杂化; 由互联网兴起带来的透明化; 市场需求个性化,也即同步化,使传统的第三方物流已经不适应、满足不了这种需求。而4PL在此时的出现,显然带有某种应运而生的意味。
埃森哲咨询公司“第四方物流”是这样定义的: “ 第四方物流(4PL)供应商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它对公司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整合和管理,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的主要作用是: 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惟一“联系人”。
因此说,从第一方物流到第四方物流,事实上是个概念延伸的过程,事实上都是在提供物流服务。一般用3个坐标值来进行衡量,即复杂性、信息技术和增值服务。而物流服务从一方、二方、三方发展到现在的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