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定执行。
“营改增”试点地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纳税人应使用何种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在试点前提供货运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的,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营业税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红字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票。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票面各栏目如何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四条第(二)项规
关于走国际快递多少货值才需要报关,和大家谈一下,现在很多朋友一直都是通过样品方式走国际快递将货物给到国外客户,如果货值较低的货品,快递公司一般是不要求客户报关的,但是一旦货品价值超过我国海关限制大概USD600左右货值,或重量超过100KG,报币种货值超过5000RMB的,就需要报关,而通常TNT.DHL.联邦...这些国际快递公司都要求客户自己提供商业发票,报关单据。如果没有进出口权的中小企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找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买单从而解决国际快递中货值较高需要报关的难题。此外,有些国际快递公司,并不需要客户自己报关,而是要求客户提供商业发票,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国际快递公司并不了解客户的实际货值,所以,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客户提供的商业发票的货值尽量不要超过限定的金额,这样可以避免比较麻烦的核销单问题。如果实在货物太多,货值超过限定,那就一定要走正规出口途径。如果客户遇到因为国际快递货值太高,需要更方便解决货值太高需要报关和报检的难题时,建议客户寻找合资格的代理代理快递出口,而不要直接通过快递公司操作快递出口,进而遐免一些海关扣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