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板材的车皮有3种 敞车(箱车).笼车.盖车(罐车)
2.盖车,不用捆绑器材,省钱.装的多,建议请车的时候,要盖车!
3.装箱、加固、运输.都是铁路的事,你拿钱就行了.
4.装车要看好,别叫工人把你的板偷走,或在半路卸货.
5.板和板之间要挤紧,要不装不上米数.
6.工人看好,别把板摔裂了
7.装完过下磅,别超重了罚款
8.货物员想卡油的话就给他100.200的,就当喂狗了
9.除了运费.装车费别的就没什么钱了
我上面说的就是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也要用汽车倒短的.因为木材厂不可能都紧邻装卸线
1、你所产生的收入就是一个4%的管理费,你所上的税就一次,对于你公司是不存在重复上税。 2、你指的重复上税是指承运单位上的运输环节的税上,你把它当作两次税,只是说这个税收的收缴或不缴可以加大承运单位的单车收益,同时也是你单位与承运公司洽谈合同的的前提,假若它是正规的公司,运输费收入也是他的收入,应当反应,他交的税是他环节应纳的税收,他所支付的管理费形成的是他占用别人信息或有关资源应承担的成本,但形成了你公司的收入,所以运输收放纳税是合理的,两次纳税是不同的税目,是不同环节所产生不同收入形成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一个上的是其他收入的税,一个收的运输收入的税。 3、合同避税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你公司以对承运公司提供劳务用工为借口,按实际配送收入,核定一定量的人员工资,由承运公司向你收取借用人员工资,按月平均估计入账,年末进行清算。收入以工资的形式存在,你公司只需进行人工成本薪资的冲减即可,这样双方均可不上税,你方只存在上企业所得税,流转税可不上,用现金付款,不要留有账户痕迹,可当作内部单位借用,但怕审计联查,但作为原有用工中的借调会比较好,此种操作就是需要双方内幕操作。操作要有一定的功底,但不好验证和反应经济业务全貌。 (2)拿其他已税非餐票发票(非你公司发票)向对方收取 (3)在收取仓库环节存储费就把配送环节产生的运输费用考虑进去,然后造册以工资形式发放。 (4)两次用到工资,工资是唯一目前不需要发票就可以列支的成本费用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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