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会觉得,难以接受了:这次没时间“收件”,你下次再给我派送,不行吗?
难道说,下次复下次,下次何其多?
快递待派送物件的积压,显然又回到了那个原点:牵扯到快递配送人员的派送效率、收入,最终仍然会波及到的是:需要快递收寄服务的人。
这里觉得,互相埋怨与互相伤害,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投递次数”相关事项。
并且,指出了特定情况下,可以“额外收费”之后,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是的,快递与上门不一样,额外收费有标准了!
涉及到是否“上门”,大概分为以下几项:
第一、快递配送的标准,必须要送货上门。
没有征得收件人用户同意,不能投放到快递柜、快递物品的代收站。这其实是符合以往的规定,也响应了用户的普遍呼吁。
但,快递运营方与配送工作人员,以及快递物件寄送方的费用,恐怕需要调整很多?
互联网电商寄送快递时,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寄送费,这显然会“附加”到商品的售价。或者会出现一种选项,消费者明确需要送货上门,就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对比之下,卖家提高商品的售价,平衡可能出现的更高寄送费,显得悄无声息一些~
第二、“免费”送货上门,将设定“次数”限制。
此处提供的“免费次数”限制,是基于必须送货上门的规定。相关部门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是2次“免费”送货上门。
双方约定2次投递后,快件依然没有成功签收的话,就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了。
收件人不愿意投放到快递站,仍然提出继续送货上门要求的话,超过2次以后的快递上门,需要进行额外收费,这种情况要注意了。
当然了,超过了2次“免费”送货上门次数,第3次开始的“额外”付费送货上门,必须征得收件人用户的同意,告知具体的“额外”费用是多少……
这里所提到的2次之后“额外”收费,必然需要公开透明、合理的标准。
第三、“免费”2次快递送货上门的时间,宜在早上8:00-晚上20:00之间。
更进一步的是,“免费”2次送货上门的时间,需要间隔在8个小时以上。
不过,上述两个基础条件,应该算是个标准示范。快递人员与收件人,也可以另外约定一个时间,并不是绝对的、硬性规定在上述两个基础条件。
快递员可以不送货上门吗?
可以告诉父母以后备注拒绝驿站代收,
这样可以直接送到自己手里,
以免有物品丢失,
自己又比较忙不可能总去代取,
这样父母可能会考虑备注的。
1,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应该送货上门。
快递送货上门,是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的服务承诺。
事实上,那家快递公司做出的“快递不上门,承诺必赔付”本身就证明这项服务是快递公司必须做到的……否则,这家快递公司就没有必要做这个承诺了,他们尽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将快递送货上门。……但正是因为有了相关规定,快递必须送货上门,交到客户手中。
因此,从相关规定角度说,快递应该送货上门。
2,如果快递不能送货上门,客户有权追责。
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快递送货上门是快递工作必须做出的服务承诺。
因此,如果自己的快递不能送货上门的话,作为客户来说,是有权追责的……而快递公司则必须承担因为快递不能送货上门而给客户所带来的损失……
3,快递员很辛苦,有些时候要求他必须送货上门有些勉为其难。
快递应该送货上门,但实际情况却不一定如此。
事实上,对于很多人来说,下楼取快递是很简单的事,顺便还能活动一下身体……而要求快递员挨家挨户爬楼梯将快递送上门,对于他们来说确实太辛苦……因此,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自己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并不会等快递员送货上门,而是在接到信息以后,自己下楼去取快递。
由此可以看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很多人是可以接受快递不送货上门的。
4,只要双方真诚沟通,即使快递不送货上门,也能令客户满意。
快递是否送货上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是否真诚沟通。
如果快递员态度生硬地拒绝把快递送到客户家里,那么,客户肯定无法接受,会去追究相关方的责任。……但是,如果双方能够真诚沟通,互相体谅的话,即使快递员没有把快递送货上门,客户也可以接受。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规章制度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快递公司与客户之间能够真诚沟通、互相体谅。
因此,关于快递是否应该送货上门,我们能不能接受快递不送货上门这个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去理解和应对,这样才能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让快递公司、快递员、客户等各方面都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