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只要收费合理就可以接受,一般的运输服务中送货上门这一路程并没有收取费用。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货物重量和公里来计算的。
如果客户需要发的货物比较少,可以选择走快递,快递是能送货上门的。但是如果货物比较多走物流的话,物流公司除非另有规定,一般是不会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如果遇到了承诺送货上门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流公司,那么他们就是已经在运费中收取了这一部分费用了。
如果是非常需要这一项服务的话,可以与物流公司协商,一般是能提供这项服务的,但是如果很偏的话那就是例外了。是否送货上门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托运人是否选择送货上门,愿意支付这一过程的成本。现阶段,物流竞争非常激烈,物流运输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如果需要送货,物流公司也要综合考虑人员、车辆的成本以及装卸成本的。
意见稿提出,没有约定且未经用户同意的不应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和快递服务站。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
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可以对快递服务进行分层,即按需配送,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对应的服务。然而服务的升级必然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与价格,谁该为多出来的溢价买单呢?
“精准配送服务仍是市场欠缺的,提高快递消费体验是一举两得的事,不只利于快递赢得信任,也利于电商赢得消费好感。这种服务并不一定都补贴支持,还依靠技术支持,解决消费者与快递末端的良性互动。”
从免费上门到增值服务,这样的身份转变并不是物流行业在时代洪流的倒退,正相反,它是行业在历经种种变化后的新升级。
随着包裹数量爆发式增长,快递小哥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般悠闲地穿梭在大街小巷,因为人力增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包裹增长的速度,如今日均派件200件,甚至300件成了他们的工作常态。
可以接受。
“投递次数”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了明确规定: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一、快递配送的标准,必须要送货上门。
没有征得收件人用户同意,不能投放到快递柜、快递物品的代收站。这其实是符合以往的规定,也响应了用户的普遍呼吁。但,快递运营方与配送工作人员,以及快递物件寄送方的费用,恐怕需要调整很多?互联网电商寄送快递时,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寄送费,这显然会“附加”到商品的售价。或者会出现一种选项,消费者明确需要送货上门,就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二、“免费”送货上门,将设定“次数”限制。
此处提供的“免费次数”限制,是基于必须送货上门的规定。相关部门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是2次“免费”送货上门。双方约定2次投递后,快件依然没有成功签收的话,就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了。收件人不愿意投放到快递站,仍然提出继续送货上门要求的话,超过2次以后的快递上门,需要进行额外收费,这种情况要注意了。当然了,超过了2次“免费”送货上门次数,第3次开始的“额外”付费送货上门,必须征得收件人用户的同意,告知具体的“额外”费用是多少……这里所提到的2次之后“额外”收费,必然需要公开透明、合理的标准。
三、“免费”2次快递送货上门的时间,宜在早上8:00-晚上20:00之间。
更进一步的是,“免费”2次送货上门的时间,需要间隔在8个小时以上。不过,上述两个基础条件,应该算是个标准示范。快递人员与收件人,也可以另外约定一个时间,并不是绝对的、硬性规定在上述两个基础条件。
总之,这样做可以优化快递服务质量,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