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情不靠谱,顺风只能担保这个东西是委托我们发送的或者代收货款什么的,他怎么能担保那个“苹果4”真的就是你说的那个“苹果4”呢,他们又不是权威认证的鉴别单位,他们只是快递公司而已,在怎么业务扩展也不会扩展到那个程度吧。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证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根据该法规定,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只是对因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主合同发生的债进行担保。而你的情况是,“担保合同”所指向的“主合同”(即劳动合同),约定的不是民事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而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担保”的内容也不是要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是要保证“被担保人”遵守公司的交易制度。因此,你公司的“担保合同”不符合《民法通则》和《担保法》以及《合同法》的规定,你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