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赔偿是指对服务业务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赔偿。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的损失适用快递赔偿条款的规定。
《邮政法》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更多关于快递赔偿条款是怎样的,进入:m.abcgonglue/ask/807eee1615831937.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香港邮政小包丢包了赔吗
法律分析: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局:对丢失、完全损毁的信函、文件资料类邮件,每件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0元,并退回以收取的全部邮费;对丢失、完全损毁的物品类邮件,除退回已收取的全部邮费外,将按照详情单上寄件人申报的实际价值予以补偿,但最高不超过根据此公式计算出的数额:500元/件+60元/千克*邮件重量,也就是每千克600元然后再加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