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带移动电源有以下限制:
1、标识要求:移动电源需标注名称、型号、额定容量以及额定能量等信息。
2、包装要求:移动电源外包装应明示产品名称、型号、产品认证信息(如有)、额定容量、额定能量等信息。
3、警示说明:移动电源的包装或说明书中,应包含明确的且简洁的警示说明。
4、携带限制:乘坐飞机时,每人携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两个。
5、能量限制:移动电源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6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而额定能量超过160Wh但不超过100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数量不能超过两个。
以上是关于出国带移动电源限制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出行前提前了解清楚,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