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MS网站上有填写表格的模版可以参考:
详情单填写说明
A、寄件人姓名、电话:请详细填写寄件人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
B、寄件人单位名称:请详细填写寄件人的单位名称,如是个人地址,则无须填写。
C、寄件人地址:请详细填写寄件人单位或个人地址、邮政编码,如有用户代码,请填写。(为邮件安全及迅速传递,请详细、准确填写。)
D、内件分类:请注明邮件的内件性质。
E、内件品名:请注明内装物品的具体名称。
F、数量:请注明内装物品的具体数量。
G、保价栏:如需保价,请选择此项并注明需保价的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H、交寄人签名:请交寄人确认所填写内容,认可详情单背面使用须知后签名。
I、收件人姓名、电话:请详细填写收件人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
J、收件人单位名称:请详细填写收件人的单位名称,如寄往收件人个人地址,则无须填写。
K、收件人地址:请详细填写收件人的单位或个人地址、邮政编码及相应的城市名。(为邮件安全及迅速传递,请详细、准确填写。)
L、收件人签名:收到邮件时请签名(章)确认并填写具体收到邮件的日期、时间。若是他人代签收,签名(章)后,还需注明有效证件名称、号码和代收关系。
M、如需说明情况,请在此栏填写。
详情单上其它项目由邮政速递工作人员填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当即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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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单填写须知
1、本单仅限寄递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下简称邮件)时使用。
2、为使本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请在填写本单时使用圆珠笔或打字机,以正楷详细、准确、用力地逐条填写单式中应由寄件人填写的各项内容。收件人签收邮件时亦应使用正楷签名。
3、邮件内不得夹寄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的危险品、麻醉药物、精神药品、现金以及邮政规章制度(下简称邮章)规定的其它禁寄品,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邮件封装须适应内件性质,符合邮政规章制度的要求。
5、邮件资费根据邮件整体重量(含内件、相关单式及封装材料重量)计收。
6、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提供保价服务,邮件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保价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如需保价、寄件人应据实申报保价金额并按规定交纳保价费。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7、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8、本单第三联是交寄邮件的凭证,凭此联或收据可在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在交寄邮局办理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9、涉及业务规定发生变化与本须知内容不一致时,以邮局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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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寄
需交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时,可到当地邮局营业窗口办理,也可拨打11185特服专号或当地邮政速递部门公布的热线服务电话,邮政部门将为您提供上门揽收服务.
如属下列性质的物品,则不能以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交寄:
1.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 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3.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秽物品;
4. 各种货币;
5.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6. 容易腐烂的物品;
7. 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8.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 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单件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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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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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查询
一、 查询方式:
1、 网站查询: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网站(ems)和中国邮政183网站(183)查询。
2、 电话查询:客户拨打邮政特服电话11185查询邮件信息。
3、 营业窗口查询:到客户交寄邮件的营业厅办理查询手续。营业窗口受理邮件查询时客户应提供: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或邮件收据(如非寄件人受寄件人委托办理查询,应提供邮件收据或邮件详情单及寄件人和本人有效证件)。
4、 传真查询:客户通过传真方式查询邮件信息。
5、 手机短信查询:在手机的短信栏目输入交寄的邮件号码后,发送到5185(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为此号码),客户会收到邮件当前状态等信息。具体使用方法介绍。
二、 查询有效期: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办理查询。
三、 查询费用:
1、 要求提供收件人签收传真或复印件的,需要收取特殊查询费3元/件。
2、 手机短信查询:此项服务为有偿服务,所有费用分为手机短信通信费用和信息费用两部分,其中,手机短信通信费用由各地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按照标准收取,信息费为移动服务的增值费用,用按照如下标准收取:
⑴ 如果一次查询一个邮件,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⑵ 如果一次查询两至四个邮件,系统将按照邮件号码分别反馈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第一条信息收费0.5元,以后的每条信息收费0.3元。
⑶ 如果请求提供邮件妥投信息或主要处理情况信息,每个邮件的信息收费0.5元。
⑷ 如果查询短信的输入有误,系统无法识别,或提交查询短信正确,但系统返回信息为无查询结果,免收信息费。
⑸ 如果取消妥投信息反馈或取消主要处理情况信息反馈请求,系统返回确认信息,每条信息收费0.1元。
异地查询不收取漫游费。
3、 其他查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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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赔偿
特快专递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邮局予以赔偿。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下列情况的,邮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保价邮件除外)。
二、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和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三、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按规定手续已妥投,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四、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五、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国内邮件的赔偿标准
1. 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
2. 如保价邮件价值高于邮章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又不低于保价金额,亦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3. 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4. 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保价费除外)全部退回。
5. 因非客户责任使特快专递邮件延误(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退还所收邮费。
支付赔偿时限 确定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或延误后一周内。
A寄件人姓名、电话:请详细填写寄件人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
B寄件人单位名称:请详细填写寄件人的单位名称,如是个人地址,则无须填写。
C寄件人地址:请详细填写寄件人单位或个人地址、邮政编码,如有用户代码,请填写。(为邮件安全及迅速传递,请详细、准确填写。)
D内件分类:请注明邮件的内件性质。
E内件品名:请注明内装物品的具体名称。
F数量:请注明内装物品的具体数量。
G保价栏:如需保价,请选择此项并注明需保价的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H交寄人签名:请交寄人确认所填写内容,认可详情单背面使用须知后签名。
I收件人姓名、电话:请详细填写收件人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
J收件人单位名称:请详细填写收件人的单位名称,如寄往收件人个人地址,则无须填写。
K收件人地址:请详细填写收件人的单位或个人地址、邮政编码及相应的城市名。(为邮件安全及迅速传递,请详细、准确填写。)
L收件人签名:收到邮件时请签名(章)确认并填写具体收到邮件的日期、时间。若是他人代签收,签名(章)后,还需注明有效证件名称、号码和代收关系。
M如需说明情况,请在此栏填写。
详情单上其它项目由邮政速递工作人员填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当即指出。?
详情单填写须知
1本单仅限寄递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下简称邮件)时使用。
2为使本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请在填写本单时使用圆珠笔或打字机,以正楷详细、准确、用力地逐条填写单式中应由寄件人填写的各项内容。收件人签收邮件时亦应使用正楷签名。
3邮件内不得夹寄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的危险品、麻醉药物、精神药品、现金以及邮政规章制度(下简称邮章)规定的其它禁寄品,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邮件封装须适应内件性质,符合邮政规章制度的要求。
5邮件资费根据邮件整体重量(含内件、相关单式及封装材料重量)计收。
6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提供保价服务,邮件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保价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如需保价、寄件人应据实申报保价金额并按规定交纳保价费。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7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8本单第三联是交寄邮件的凭证,凭此联或收据可在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在交寄邮局办理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9涉及业务规定发生变化与本须知内容不一致时,以邮局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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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EMS邮件详情单?
?
?国际特快专递详情单填写注意事项:
国际特快专递详情单中A-G项由寄件人填写,填写要求见“用户须知第2条和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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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
1本单位仅限于寄递国际及港澳特快专递邮件时使用。
2寄件人在交寄邮件时应使用英文或法文逐项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填写时须使用打字机或圆珠笔,以使本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
3收、寄件人名址应详细准确,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不可只将邮政信箱号码作为收件人地址;邮政部门对因邮件地址错误或不详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
4邮件内不得夹寄现金、危险品等《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寄达国(地区)法律所规定的禁寄物品,以及航空公司禁止作为邮件交运的物品;对寄件人违反禁、限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邮政部门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邮件应使用符合邮政规定的封装材料,按照内装物品性质妥为封装,以确保邮件安全;
6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相关规定,当邮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邮件的运费标准按照其体积重量予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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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公式为:长(cm)×宽(cm)×高(cm)÷6,000=体积重量;
7为保证物品类邮件顺利通关,请用英文或法文详细、如实填写内件品名、件数、申报价值及原产地等项目,同时,任何物品类邮件都应随附以英文填写的邮政CN23报关单和形式发票一式两份,否则将可能导致通关延误;
8寄往香港地区的速递邮件,单件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速递
邮件,单件重量不能超过30公斤。?
?中国速递国际快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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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速递国际快件发递单填写注意事项:
中国速递国际快件发递单中A-G项由寄件人填写,填写要求见"用户须知第2条和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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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
1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时应使用英文逐项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填写时须使用打字机或圆珠笔,以使本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
2收、寄件人名址应详细准确,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收件人地址仅为邮政信箱号码的快件一律不予收寄;本公司对快件地址错误或不详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
3快件内不得夹寄现金、危险品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
运人禁止作为快件交运的物品;对寄件人违反禁、限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4快件应使用符合邮政规定的封装材料,按照内装物品性质妥为封装,以确保快件安全;
5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相关规定,当快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快件的运费标准按照其体积重量予以收取;?
?
?具体计算公式为:长(厘米)×宽(厘米)×高(厘米)÷6,000=体积重量(千克);
6为保证快件顺利通关,请在相应栏目内用英文详细、如实向海关申报快件内件(包括文件资料)的品名、件数、重量、申报价值及原产国等项目,同时任何物品类快件都应随时以英文填写的商业发票至少一式四份,否则将可能导致通关延误;?
7需办理快件查询的用户,应在自快件交寄次日起的四个月内,持本单及快件收据到原交寄点办理查询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8对地址有误、不详或夹寄禁寄物品的快件,在退回时由寄件人承担原寄邮费的70%作为退件运输和处理费用;如寄件人选择"放弃",则相关快件将就地销毁;
9补偿标准:
a、对证实为延误的快件,每件的补偿金额为所收邮费的50%;
b、对丢失、完全损毁的信函、文件资料类快件,每件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0元,并退回已收的全部邮费;
c、对丢失、部分损毁的物品类快件,除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资费外,将按照详情单上的寄件人申报的实际价值予以补偿,但最高不超过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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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件+60元/千克×快件重量?
?对未申报价值的快件,一律按每件人民币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
d、对于内件部分丢失或部分损毁的物品类快件,将按实际损失予以补偿,但最高不超过以上公式计算出的最高补偿额;
e、本公司对不可抗力和间接损失不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