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验放以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交运进出口货物。
下述企业可向海关报送:
1. 外贸专业公司;
2.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公司;
3. 外商投资企业;
4. 有小额旅游商品经营权的公司;
5. 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6. 专业报关公司;
7. 代理报关公司。
以上企业必须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办理报关手续的人员必须是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报关员证的报关员。
报关员报关时,首先应出示《报关员证》。
二、报关单证
上述企业的报关员在向海关报关前,首先要准备报关单证,其次要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证分为四类:
1. 货运单证,主要指发票、装箱单、提货单、装运单、场站收据等;
2. 许可证件,主要指根据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法规,需向海关递交的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证明等证件。
3. 受管制货物进出口证明,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进出境货物,需向海关递交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4. 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上述四类单证必须齐全、正确、有效。
报关员在具有上述报关单证以后,应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填写应当正确无误,并与所附的报关单证一致,还应当在报关单上加盖企业报关专用章和报关员章。报关员必须严格按海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地填制报关单。报关单位对其报关员所填制的报关单承担法律责任。
三、无进出口货物经营权单位的报关
无进出口货物经营权的单位如需进口供本单位自用的货物、物品或特殊需要临时出口货物、物品如:
1. 国内单位接受国外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2. 国内单位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3. 国内单位因其他特殊需要进口的货物、物品。
以上无进出口货物经营权的单位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委托有进出口报关权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报关。
四、滞报金的缴纳
根据《海关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之内。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海关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开始依日征收滞报金。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4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计算。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10元的免收。
滞报金以人民币缴纳。进口货物到岸价格以外币计价的,由海关按照签发征收滞报金收据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无牌价的外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决定的汇率折合计算。
五、滞报金的减免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如确因特殊情况而未能在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之内报关的,可以向海关提出减免滞报金的申请,并提供确定证明。经海关审查认可的,可不按滞报论处或减收滞报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予征收滞报金:
1.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 海关根据《海关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将货物提取变卖的;
2. 经海关批准,收货人向海关提供担保,先提取货物并在担保期限内补办申报手续的;
3. 被海关扣留的进口货物在被扣留期间,不计征滞报金。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
一、上海海关学院邮编是多少
上海海关学院的邮编为201204,该校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上海海关学院简介上海海关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4月,原国家教委批准学院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院,成为新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海关高等教育事业翻开了崭新的篇章;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1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9月,首届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开始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2014年1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公共管理以及税务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海关管理专业成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
学校现设有海关管理系、经济与工商管理系、法律系、外语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部)等五个教学系(部);设置了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口岸物流方向)、审计学、国际商务(国际关务方向)、税收学、法学(涉关法学方向)、英语(商务应用方向)等7个本科专业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4个学科门类。其中,海关管理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特设专业,法学、税收学专业分别是教育部第二、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13人,其中本科生2137人、研究生76人。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并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1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2.4%。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5人、硕士学位教师71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90.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校设有海关管理研究所和海关法、海关风险管理、关税、海关公共关系、报关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