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空运尺寸要求
1、按体积算,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2、不是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不得超过80公斤,体积不超过40x60x100厘米;
3、宽体的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50公斤,体积不超过100x100x140厘米。
(二) 国际航空运费计算
航空公司规定,货物的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得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在集中托运得时候,一批货物由许多件不同的货物组成,有轻货也有重货。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的体积重量,按两个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国际空运物品包装要求: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3)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假如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