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包裹丢件了找送件员。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xpress Mail Service)。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6月由中国邮政集团联合各省邮政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EMS分为航空和陆运两种,邮递方式多样,方便快捷。业务首重规定为20元。2012年9月,邮政EMS部分城市电商件8元起,收费调低。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主要经营国内速递、国际速递、合同物流、快货等业务,国内、国际速递服务涵盖卓越、标准和经济不同时限水平和代收货款等增值服务,合同物流涵盖仓储、运输等供应链全过程。拥有享誉全球的“EMS”特快专递品牌和国内知名的“CNPL”物流品牌。
国内特快:
国内特快专递(EMS)业务作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的精品业务,以高速度、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内紧急文件资料及物品,同时提供多种形式的邮件跟踪查询服务。国内已有近2000个市、县开办了此项业务。该业务可办理异地特快专递业务和同城特快专递业务。 价格并没有调整,还是和以前一样。
如果邮件已经申报了价值,当其丢失、损坏时,按照申报的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 W元人民币,W是以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当 EMS国际快递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时,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退还所收邮费及特殊查询费。在确定邮件损失、损坏、不足或延误后一周内支付赔偿的期限。
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每件可获得400元人民币的赔偿。信件、资料类邮件丢失,损坏每件400元。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
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限额。
(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一)平常邮件的损失;
(二)由于用户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三)除汇款和保价邮件以外的其他给据邮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
(四)用户自交寄给据邮件或者交汇汇款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