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函件资费
单位:元
项目 计费单位 资费标准
信函 20克及20克以下 1.50
20克以上至50克 2.80
50克以上至100克 4.00
100克以上至250克 8.50
250克以上至500克 16.70
500克以上至1000克 31.70
1000克以上至2000克 55.80
明信片 每件 1.00
航空邮简 每件 1.80
印刷品 20克及20克以下 0.80
20克以上至50克 1.50
50克以上至100克 2.30
100克以上至250克 3.80
250克以上至500克 7.50
500克以上至1000克 14.30
1000克以上至2000克 25.50
2000克以上续重每1000克(不足1000克按1000克计算) 11.50
印刷品专袋 每重1000克(不足1000克按1000克计算) 10.00
盲人读物 免费
小包 100克及100克以下 4.40
100克以上至250克 9.00
250克以上至500克 16.20
500克以上至1000克 27.00
1000克以上至2000克 50.40
全球优先函件 小号信封(限重500克) 18.00
大号信封(限重1000克) 30.00
挂号费 每件 3.00
印刷品专袋挂号费 每袋 15.00
确认投递费 每件 1.40
保价费 每保200元(不足200元,按200元计) 3.00
包裹保价手续费 每件 3.00
回执费 每件 3.00
撤回或修改收件人名址申请费 每件 4.40
进口欠资函件处理费 每件 2.30
存局候领费 每件 2.30
逾期保管费 每件每天 3.00
送交海关验关费 进口免税包裹、小包 每件 免收
进口纳税包裹、小包、印刷品、保价函件 每件 5.00
进口纳税印刷品专袋 每袋 25.00
非验关局收寄出口包裹 每件 5.00
航空附加费 信函、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印刷品专袋 每重10克(不足10克按10克计算) 0.50
明信片 每件 0.50
备注:1.寄达台湾只收取平常小包,暂不办理挂号业务。
2.暂不收寄寄往台湾附回执函件。
(1)平信邮资每重20克以12两小米(和现在的市斤单位8两)价为标准;
(2)明信片为平信的一半,挂号费为20克平信的3倍。
自1950年1月10日,核定信函资费为每重20克收费500元(旧币),在1950年上半年内,由于物价尚未稳定,曾随小米价变动,先后调整过三次,到7月1日起,又分为本埠互寄和外埠两种。本埠400元,外埠800元。1953年3月起,改为信币,按旧币折合信币,本埠为4分。外埠为8分。挂号信为20分。这个资费标准保持了40年未动。
直到1990年7月31日,为了适应邮政自身发展的需要,才调整了邮资,定位平信本埠10分,外埠20分。挂号信50分。
1996年第三次调整邮资:平信为0。5元。挂号信为1。5元。
1999年第四次调整邮资:平信为0。8元。挂号信为2。8元。2004年1月1日起,挂号费调整为3元,发一封挂号信为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