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税仓库货物的通关
(一)保税仓库的含义及类型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保税仓库的功能单一,只能仓储存放进境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我国目前有3种保税仓库,分别如下。
1.公用型保税仓库
经海关批准设立,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2.自用型保税仓库
经海关批准设立,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3.专用型保税仓库
经海关批准设立,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保税仓库。
(二)保税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
保税仓库存放的货物如下:①加工贸易进口货物;②转口货物;③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④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部件;⑤外商进境暂存货物;⑥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⑦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三)保税仓库货物的通关程序
保税仓库货物的通关包括进仓报关、出仓报关和流转报关。它们的报关程序分别如下。
1.进仓报关
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货物在进入保税仓库时由经营单位免证、保税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1)在口岸海关报关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直接转关的转关运输方式办理通关手续。
(2)在主管海关报关
如果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不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营单位可以按照提前报关转关的方式报关,也可以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模式报关;如果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出仓报关
(1)出口报关
仓库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由企业自行提取货物出仓,到口岸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报关手续;也可以按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出仓手续。
(2)进口报关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必须经主管海关保税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转为正式进口。转为正式进口的同一批货物,必须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用来办结出仓报关手续的出口报关单,一张用来办理进口申报手续的进口报关单。
(3)集中报关
集中报关须由主管海关的分管关长审批,由仓库主管海关收取保证金,报关时间根据出货的频率和数量、价值合理设定,当月出仓的货物最迟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关手续,并不得跨年度申报。
3.流转报关
保税仓库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及所往来的货物,按照转关运输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保税仓库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批准可以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保税仓库货物互转的,应当在各自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按先进口后出口的顺序办理报关手续。
二、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的通关
(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含义与类型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可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类。
公用型是指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专业仓储物流综合服务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自用型是指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二)保税物流中心(A型)存放货物的范围
保税物流中心(A型)存放的货物如下:①国内出口货物;②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③外商暂存货物;④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⑤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⑥供维修国外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⑦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⑧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三)保税物流中心(A型)开展业务的范围
保税物流中心(A型)开展的业务如下:①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②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③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拔、配送;④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⑤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保税物流中心(A型)内禁止从事下列业务:商业零售;生产和加工制造;维修、翻新和拆解;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和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存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四)保税物流中心(A型)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中心(A型)进出货物包括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和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其报关程序分别如下。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报关地点的选择。应当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口岸不在同一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许可证件的使用。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3)保税规定。属于规定存放范围的货物予以保税;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货物从物流中心进入关境内地区。货物从物流中心进入关境内的其他地区视同进口,应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
2)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应按照一般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
保税物流中心(A型)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1年,特殊情况,延期不得超过1年。
三、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的通关
(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含义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海关对其采取物理围网式监管模式,其存放货物的范围与开展业务的范围与保税物流中心(A型)相同。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货物的通关程序
物流中心(B型)与关境内、外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与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报关情况相同。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物流中心内企业之间的货物流转。
物流中心(B型)内货物可以在中心内企业之间进行转让、转移,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未经批准,中心内企业不得擅自将所存放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它用或进行其他处置。
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不得在本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延期不得超过1年。
国际物流的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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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
1、 运输子系统。
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点的空间距离,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
2、 仓储子系统。
商品储存、保管使商品在其流通过程中处于一种或长或短的相对停滞状态,这种停滞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商品流通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源源不断的流通过程。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是一个集和散的过程。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主要涉及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 保税制度是对特定的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缴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制度。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关税措施。 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
3、 商品检验子系统 。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商品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 商品包装子系统。
杜邦定律(美国杜邦化学公司提出)认为:63%的消费者是根据商品的包装装潢进行购买的,国际市场和消费者是通过商品来认识企业的,而商品的商标和包装就是企业的面孔,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科技文化水平。
5、 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所以要建立技术先进的国际物流信息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是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收发货节点是指进、出口国内外的各层仓库,如制造厂仓库、中间商仓库、口岸仓库、国内外中转点仓库以及流通加工配送中心和保税区仓库。国际贸易商品就是通过这些仓库的收入和发出,并在中间存放保管,实现国际物流系统的时间效益,克服生产时间和消费时间上的分离,促进国际贸易系统的顺利运行。 连线是指连接上述国内外众多收发货节点间的运输,如各种海运航线、铁路线、飞机航线以及海、陆、空联合运航线。这些网络连线是库存货物的移动(运输)轨迹的物化形式;每一对节点有许多连线以表示不同的运输路线、不同产品的各种运输服务;各节点表示存货流动暂时停滞,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移动(收或发);信息流动网的连线通常包括国内外的邮件,或某些电子媒介(如电话、电传、电报以及目前的edi电子数据交换等),其信息网络的节点则是各种物流信息汇集及处理之点,如员工处理国际订货单据、编制大量出口单证或准备提单或电脑对最新库存量的记录;物流网与信息网并非独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相联的。
国际物流是指物品从一个国家(地区)的供应地向另一个国家(地区)的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
广义的国际物流研究的范围包括国际贸易物流、非贸易物流、国际物流投资、国际物流合作、国际物流交流等领域。其中,国际贸易物流主要是指定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非贸易物流是指国际展览与展品物流、国际邮政物流等;国际物流合作是指不同国别的企业完成重大的国际经济技术项目的国际物流;国际物流投资是指不同国家物流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国际物流企业;国际物流交流则主要是指物流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和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
狭义的国际物流(International Logistics, IL)主要是指:当生产消费分别在两个或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独立进行时,为了克服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空间间隔和时间距离,对货物(商品)进行物流性移动的一项国际商品或交流活动,从而完成国际商品交易的最终目的,即实现卖方交付单证、货物和收取货物。
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根据国际分工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与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国际物流的总目标是为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服务,即选择最佳的方式与路径,以最低的费用和最小的风险,保质、保量、适时地将货物从某国的供方运到另一国的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