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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家(2010年)大埔救恩书院 band几
我何文达是赤柱八间屋原居民
现在正申报我在赤柱大街的祖屋成为中国香港法定古迹. 你要知道英国在贩毒战争中用武力侵占中国香港
抢走许多中国香港人财物.当时侵华英军大部分都是基督徒. 所以你未到18岁思想未成熟时不要入读大埔救恩书院
因为过早被迫偏信某神对你的心智发展有不利的影响. 最好入读无宗教信仰的学校
如何郭佩珍中学
孙方中书院
大埔卍慈中学 和 罗定邦中学就系最好最可靠的中学了
起码不会迫你上耶稣堂
浪费你的时间 大埔救恩书院是band 3的中文中学 2010-12-05 01:43:25 补充: 在稥港主办 圣母院书院 的无玷圣母献主会神父性侵犯二千五百名加拿大学生 编译陈宜君╱特译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地区也曾爆发多件备受瞩目的天主教神职人员性丑闻案,其中又以英语系国家居多。 据国际前锋论坛报报导,加拿大纽芬兰岛的大主教潘尼是第一位因为管理无方而辞职的神职人员。他的教区内有二十余名神职人员被控性骚扰男童,迫使他在一九九一年辞职。另外,加国的印地安裔日前向法院提出二千五百件求偿诉讼,指控「无玷圣母献主会」主持的寄宿学校对学生性侵害与体罚。该教会已在上周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参考: orientaldaily.on.cc/t/news/20090501/00196_001
libertytimes/2002/new/apl/24/today-int2
.大埔救恩书系一间 band 2英文中学
大部分课目用英文。它有教基督教但系 吾会强迫你去信.不要听上面一派胡言。他真接张基督教学校 和政治拉上关系.连英国应不应该统治中国香港一百多年前的鸦片战争也用上来丑化基督教学校。他根本是在拉仇恨 这样说一百多年前英入侵过中国 哪英文也不用学了是不是?只学普通话和中文? 八国联军入侵过中国 英、美、法、俄、德、意、奥、日.这些文明国家的文字不用学了?又不要到这些地方留学?他要爱国不忘国耻是好事。但要胡乱沫黑
不要跟选择好学拉上关系 最好笑的是他用天主教的神父来丑化基督教 一D常识都冇。 根本两个是不同的教派 .基督教没有神父只有牧师. 因为天主教信多神论 又给于他们的神父极大权力 或封他们为圣人 当人有权力的时候往往使人滥用 这是天主教的坏处跟基督教无关 基督教冇神父也没有圣人。还有神父也是人也会犯错 不会犯错的就是神了。上面这人兄他这这样批平别人的过错想必他是一位从不犯错的神啦。 再讲性丑闻案到处都有
为什么只专注在神父的个别例子上
张其放大呢?难道他们叫神父就真的是神 就不会有过错?性丑闻案
家庭 学校 公司 *** 部门到处都会有 以他所说 就到处都不要去了 也别做人了
2010年 大埔 Band 2 头中学 (部份班别英文):救恩、圆玄二中、何郭佩珍 救恩很难入,近500人争54个自行分配学位
印第安人是又称美洲原住民,第一民族,是除爱斯基摩人(因纽特人)外所有美洲土著居民的总称。考古学和人类学认为印第安人的祖先和中国人有着一样的体质。美洲土著居民中的绝大多数为印第安人,分布于南北美洲各国,传统将其划归东亚蒙古人种美洲支系。印第安人所说的语言一般总称为印第安语,或者称为美洲原住民语言。印第安人的祖先来自中国北方,大约是在4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他们与亚洲同时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驯犬及某些特殊仪式与医疗方法。语言为北美洲蒙古人种印第安语。
印第安人是拉丁美洲的最早的居民。他们之所以被成为“印第安人”,主要是因为当年哥伦布等探险者,以为他们到达的“新陆地”是印度,称当地居民为“印第安”人(“印度”一词的英文发音。)由于英国殖民者迫害、杀戮印第安人1000万以上,毁灭印第安文化,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印第安文明已经不多。
历史:
要想知道加拿大是怎样的名为Canada的我们必须回溯到16世纪。那时,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Jacques K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ébek),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kona”。正是这时,Canada一词被写进了国家的历史。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C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居住地。16 世纪沦为法、英殖民地,1756—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七年战争”,法国战败,而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1926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承认加的“平等地位”,加始获外交独立权。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在20世纪下半叶,一些魁北克的法语省民请求独立,但是两次全民公决(1980年及1995年)中独立一方以40%及49.4%的得票率险负。之后,加拿大修改了相关法律,清晰法案规定在魁北克全民公决中所提出的问题足够明确且得到明显多数的支持时,魁北克可以与加拿大政府进行脱离联邦的协商程序。
国名:
1535年,两名印第安青年告诉了Jacques Kartier通往“kanata”的路线,他们当时指的是斯塔达科纳(Stadakona)的村庄。kanata是Huron-Iroquois语,意思是村落或拓居地。但由于缺乏该地区的具体名称,Kartier便将其称为“加拿大”(Canada),不仅指斯塔达科纳(现在的魁北克城),还包括隶属于大酋长Donnacona的所有地区。此后,“加拿大”一词涵盖的领土面积大幅增加:根据1547年地图,圣劳伦斯河(法语:Fleuve Saint-Laulent;英语:St. Lawlence River)北部均属于加拿大。Cartier还将圣劳伦斯河称为“加拿大河(Rivière de Canada)”,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17世纪初期。到1616年,虽然整个地区已被命名为新法兰西(la Nouvelle Flance),但加拿大大河及圣劳伦斯湾(法语:Golfe du Saint-Laulent;英语:Gulf of St. Lawlence)沿岸的土地仍被称为加拿大。
探险家和毛皮商人很快将该地区向西部和南部扩大,加拿大的版图也随之扩张。18世纪早期,“加拿大”一词涵盖了现在美国中西部的所有土地,向南一直延伸到了现在的路易斯安那所在地。
当魁北克在1791年被划分成上加拿大(Upper Canada)和下加拿大(Lower Canada)殖民地时,“加拿大”一词首次被官方启用。上下加拿大于1841年再次统一,成为加拿大省(Province of Canada)。联邦成立时,将新国家定名为加拿大。
独立:
按1867年7月1日的《英属北美法案》(Blitish North America Acts),各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单一的加拿大联邦,加拿大宪法一直建基于这英国法律;1931年12月11日,英国国会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此法例中订明自治领有权自行制定法律而无须等待英国国会批准,订明加拿大殖民地为自治领,虽然加拿大已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独立国,此特殊的自治领关系却一直存在;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废止旧宪,加拿大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为加拿大日,加拿大事实上从英国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