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曹魏建立了完整的屯田制度和体系。屯田的基层组织为屯,每屯约有五六十人,由屯田司马管理。屯田组织自成系统,不隶属郡县,官员有典农中郎将(相当于郡守)、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直接隶属于朝廷的大司农。
第二,屯田客的赋税很重。屯田农民称屯田客。屯田客用官牛耕种的,要将收成的百分之六十交给国家,用自己的牛耕种的,交百分之五十。
第三,注意招徕流亡人口,安置流民,提供耕种器具,改进农业技术。
曹操注意招回流亡人口,分给无主荒地,或贷给耕牛,帮助和鼓励他们从事生产。关中地区因遭受军阀破坏,有十万多家流入荆州。后来这些人想重返关中,但苦于无犁、牛等生产资料。曹操便采纳卫觊(ji)建议,实行食盐专卖,以其收入购买耕牛和农具,贷给回乡的农民,帮助他们恢复生产。曹操还注意发展水利灌溉事业,在各地修造陂塘,广兴稻田,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 屯田制的推行,使许多流民重归土地,解决了他们的一些生计问题,对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积极作用,对曹操势力的兴起和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