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石化加油卡一般是充值后开具发票,不是每次加油单独开具发票。
加油卡开具发票按充值方式和加油卡类型,对照如下:
1、网银充值-普通发票加油卡:充值成功24小时后(部分省市48小时后),携带加油卡主卡至发卡地市的任一售卡充值网点补开普通发票。
2、网银充值-增值税发票加油卡:按原增值税发票开具办法,待客户加油消费完充值款后,再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充值卡充值:充值卡在销售环节开具普通发票,因此用户使用充值卡办理加油卡充值不得开具任何发票。
4、网点充值:充值成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油卡是在充值的时候开发票,每次加油的时候不单独开发票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日期、数量以及协议价格。每一张发票都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