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重开发票时,原发票需要退回对方,开票方收到原发票再将新开的发票寄给对方。发票开错了,销售企业是需要把发票收回重新开具的。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跨月的话,就在系统直接作废,然后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如果是跨月的话就必须由购买方先在系统开具对应的红字信息表,然后连同发票一并寄回销售方,再重新开具发票。
开票错重开怎么处理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请问发票开错可以重开吗?重开的话号码可以挨着吗?如果上下联对不上是谁的责任?
解析:
根据发票管理规定:
对发票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的,且发票尚未入帐的,应当将原开具错误的发票个联次全部收回,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如果发票已入帐的,1.应当取回原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2.按照原发票填写的内容,以红字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内容与原发票序完全一致,并在红字发票上注明“冲销*******号发票”字样。3.作废的原发票联联同红字发票的发票联附于红字发票的存根联后备查;作废的原发票的其他联次,无需收回作废;红字发票的记帐联作为原始凭证,冲销销售收入。4.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并按正常的处理程序办理即可。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进行税额的特殊性,如果付款方已将进项发票申报抵扣的话,则需要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进货退货及折让证明单”后,方能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发票开具时,应当按照发票号码顺序开具,因此,作废原错误发票后重新开票的,也必须按发票号码顺序开具即可。
发票各联次应当一次复写,保证全部联次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各联次内容不一致的,属阴阳发票,为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一般由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由于付款人对发票进行涂改造成的发票各联次内容不一致的,由付款人承担责任。
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开,需要取回原票并且作废,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即可;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而且跨月,作废按以下步骤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国税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