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续签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首次办理流程: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 身份证 及复印件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但均不含邮递日以及节假日。
法律客观:《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 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