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用四级六位编码制,前两位表示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三位代表邮区,第四位代表县(市),最后两位数字是代表从这个城市哪个投递区投递的,即投递区的位置。
北京 10 上海 20 天津 30 重庆 40
内蒙 01-02 山西 03-04 河北 05-07
辽宁 11-12 吉林 13 黑龙江 15-16
江苏 21-22 安徽 23-24 山东 25-27
浙江 31-32 江西 33-34 福建 35-36
湖南 41-42 湖北 43-44 河南 45-47
广东 51-52 广西 53-54 贵州 55-56 海南57
四川 61-64 云南 65-67 陕西 71-72 甘肃 73-74 宁夏 75
青海 81 新疆 83-84 西藏 85 台湾 86
省(自治区、直辖市)码即邮政编码的前两位码,由国家邮政局统一分配。北京为10,上海为20,天津为30,重庆为40,其余28个省(自治区)划分为10个大区,分别用0——9表示,9区为台湾省,目前还未确定邮政编码。原则上每三个省(自治区)划为一区,同一区的省(自治区)的第一位码相同。每一个省(自治区)一般分配一至两组码,也有三组、四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码的分配如下表:我国各省(区、市)码分配大区省区市邮政编码大区省区市邮政编码 北京104区湖南41、42上海20湖北43、44天津30河南45、46、47重庆405区广东51、520区内蒙01、02广西53、54山西03、04贵州55、56河北05、06、07海南571区辽宁11、126区四川61、62、63、64吉林13云南65、66、67黑龙江15、167区陕西71、722区江苏21、22甘肃73、74安徽23、24宁夏75山东25、26、278区青海813区浙江31、32新疆83、84江西33、34西藏85福建35、369区台湾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