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进出境的邮递物品,必须经过海关查验并且按章征税或免税放行后,邮局才可以投寄。进出境的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应当符合海关关于个人物品限值及个人物品范围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扩展资料: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相关要求规定:
1、邮寄进境的个人物品,应由收件人到邮局向派驻邮局的海关办理进境报关手续。收件人亲自到海关办理手续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委托邮局向海关办理报关等手续。
2、寄件人在邮寄出境邮包时,应填写报关单、绿色验关标签等单据,如实填报内装物品的品名、数量、价值等,向派驻邮局的海关申报,经海关验放后,交邮局投寄。
-进出境邮递物品管理规定